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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1072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5.39万人,出生率10.80‰;死亡人口50.21万人,死亡率4.70‰;自然增长人口65.18万人,自然增长率6.10‰。
表16 2014年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全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685元,比上年增长9.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2%。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46元,比上年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9.1%。农村居民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39.32平方米。农村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6622 元,最低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5139元。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48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4%。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中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所占比重为10.5%。城镇居民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31.88平方米。城镇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5895元,最低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047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