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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年全省平均降水量为1767.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1830.86亿立方米),全省总水资源量为1133.85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955亿立方米多18.7%;人均水资源量为2059立方米。全省完成造林更新面积59.05千公顷,比上年减少4.8%,其中,人工造林27.06千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封育12.23千公顷,迹地更新19.76千公顷。全省森林抚育面积241.5千公顷,比上年增加7.28%。完成义务植树6800.5万株,与上年基本持平。根据2013年浙江省森林资源年度监测结果显示,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0.89%(含灌木林)。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88平方公里。全省有气象雷达观测站点9个,卫星云图接收站点25个,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1883个。全省霾平均日数69.7天,比上年减少14.3天。全省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5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3.1%;11个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比例范围为60.8-94.0%,平均为75.5%;69个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AQI)比例范围为56.0-97.8%,平均为81.1%。全省221个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3.8%,与上年持平;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67.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0%,其中设区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8%。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断面占67.5%。全面推进禁燃区建设,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完成禁燃区划定。全省近岸海域共发生赤潮18次,累计面积约1720平方千米,其中有害赤潮5次,有害面积242平方千米,与上年同期相比,赤潮发生次数有所增加。全省城市污水排放量28.2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8%;城市污水处理量为25.39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4.3%;城市污水处理率89.8%,比上年提高1.2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8%,比上年提高0.51个百分点;城市用水普及率为99.9%;城市燃气普及率9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77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4%。全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16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81个,省级生态县57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10个,省级生态乡镇1038个。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比上年下降0.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7%。其中,千吨以上和重点监测用能企业能源消费均比上年下降1.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6.9%和6.7%。图7 2009-2014年浙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7752起、死亡5023人、受伤17283人,分别比上年下降6.2%、9.0%和7.2%。其中,发生较大事故40起、死亡146人,比上年减少6起、40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6人,同比增加1起、16人。道路交通共发生事故17163起、死亡4419人、受伤1725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6.2%、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