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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上海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014年上海市生产总值数据执行国家统计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3.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和总产值均为规模以上口径。
4.域外市属农场是指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外地农场,其产量和产值不包括在上海市总量中。
5.电信业务总量按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
6.旅游产业和信息产业的增加值是依据若干行业的有关资料进行跨行业核算的,不能将其与上海市生产总值中其他行业的增加值进行简单加总,否则会造成重复计算。
7.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8.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QI)是国家发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AQI监测体系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污染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