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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卫生、体育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7890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 3301个,乡镇卫生院 196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169个,妇幼保健院(所、站) 222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 193个。卫生技术人员 35.2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 15.8万人,护师、护士 12.2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 32.9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 30.0万张。
全年我省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金牌 21枚,银牌 7枚,铜牌 6枚。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收养性机构 32101个,床位 47.9万张。社区服务中心 808个,社区服务站 1658个。全年全省 271.9万人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居民 62.8万人,农村居民 209.9万人。救助医疗困难群众 24.9万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 7383.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51.14万人。出生人口 96.98万人,人口出生率为 13.18‰;死亡人口 45.8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 6.2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6.95‰,比上年上升 0.74个千分点。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647元,比上年增长 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4141元,增长 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86元,增长 10.9%。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1932元,比上年增长 9.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16204元,增长 8.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8248元,增长 11.8%。
年末全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26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66.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 907.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 353.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1697.2万人,增加 22.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944.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752.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 508.7万人,增加 4.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 778.7万人,增加 41.6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222.7万人,增加 26.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 684.0万人,增加 16.4万人。 164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