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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816 万人(指常住本省半年以上人口),其中:城镇3237.8万人,乡村2578.2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67%。全年出生人口68.88万人,出生率为11.86‰;死亡人口40.42万人,死亡率为6.9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3元,比上年增长11.0%。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852元,比上年增长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49元,比上年增长11.9%。
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65.3 万人,比上年增加4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846.2万人,离退休人员419.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23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3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3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7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8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21.4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1.7万人。
全年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7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1.6万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0万人。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发展。年末全省各类社会福利收养床位25.6万张,收养18.4万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共计510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9.26亿元。
十二、节能降耗、资源环境
全省继续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单位GDP能耗继续保持下降态势,可望完成年初确定下降3%的目标。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7个断面水质符合Ⅱ~Ⅲ类的比例为71.4%。与上年相比,长江水质总体无明显变化。
全省累计已发现矿种149种,累计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种92种。
全省自然保护区达到6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06.52万公顷。
(注: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