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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坚持优先保障民生投入、优先安排民生项目、优先解决民生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集中力量为民办实事。更加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全力办好10项27件实事: (1)实施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2)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1%,使一二类低保户实现政策性脱贫;提高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40%;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10%;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10%;为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均补贴1500元;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护理补贴;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百千万”工程。(3)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8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9.81万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4万户。(4)为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依托现有小学建设幼儿园。(5)在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县级医院建设重点专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6)建设乡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7)解决126. 58石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建设1万公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8)实施3.15万户15.4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9)建设县乡便民市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10)建设乡镇(街道)平安与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入等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输转城乡劳动力500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继续提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做好“救急难”工作。落实国家住房保障逐步转向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的政策,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转为公租房,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惠及更多家庭。稳步推进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