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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制定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自治区本级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在北部湾经济区和国家级重点园区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惩处假冒伪劣、蓄意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为,建立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加强新常态下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警。
(二)强化行政依法决策。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配合人大常委会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地方法规,提请审议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理条例等6项地方性法规草案,针对灾害防御、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制定出台相关政府规章。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多听取民意、多集中民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执行效果评估。制定出台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知名法律专家、执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稳妥推进公职律师发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加强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执法依据、程序公开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