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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惠民生增福祉,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在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财政民生支出45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6%,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民生得到更好保障和改善。
促进就业创业。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强化就业指导和帮扶。城镇新增就业144.2万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82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3万人。
强化社会保障。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增加80.8万人、42.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86元,各类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地区之
间、制度之间实现顺畅衔接。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建立,新开工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25个,新增养老服务机构设施4009个、床位5.8万张,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02.59亿元。老龄、妇女儿童、残疾人、慈善、红十字等事业全面发展。保障性住房开工65.16万套、基本建成27.16万套,一批住房困难群众喜迁新居。
优先发展教育。全年财政教育支出1233.1亿元。财政投入和国家助学贷款72亿元,奖助各类学生3649万人次,基本保障了困难家庭孩子不因贫失学。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8.6%,提高3.2个百分点。继续改善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均衡县新增20个。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99.48%。普通高中改造项目和多样化发展试点顺利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取得积极成效。本科高校转型发展、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4%,提高3.9个百分点。积极开展省部会商,争取国家支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985”和“211”大学在我省实际招生比计划扩大3000多人,更多学子圆了名牌大学梦。
积极发展卫生计生事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单独两孩”生育政策顺利实施,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开展县域医疗联合试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40元,在全国率先实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省级统筹、即时结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