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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DPF)从2007年开始每年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2007–2008 年的监测调查从2006年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的734个县中每县各抽选1个调查小区,2009年起每县抽选2个小区进行监测。根据2007年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报告,全国范围内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6–14岁学龄残疾儿童的比重为63%(城镇地区为66%,农村地区为63%)。 2013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6–14岁学龄残疾儿童的比重提高到73%。残联未公布2013 年分城乡数据,但从2011-2012年数据来看,残疾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比重的城乡差异在3个百分点以内。
2006年,所调查的6-14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中,大多数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占54%),5%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有3%通过其他形式接受教育(例如,社区教学、家庭教学)。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儿童比重在1987-2006年间提高了4个百分点。 1987年,45%的6–14岁残疾儿童失学。2006年这一比重降至38%。
据了解,《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共同编辑完成,并于2010年首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