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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近日发布了2014《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汇集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状况的主要指标、数据以及影响儿童发展的一些社会经济背景数据。
中国的大规模人口流动和迁移始于20世纪90年代,到2013年,流动人口增加到2.45亿。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中,中国政府将国内人口流动继续视为国家发展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辅之以恰当的措施,人口流动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调整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然而,要将国内人口流动的益处最大化,同时降低其负面影响,对政府而言是一个艰难的平衡。
流动人口对国家的整体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却明显落后于城镇常住居民。地方政府规划、资源配置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是一个人的“户口”身份,拥有城镇户口者才能享受社会保障并获得公共服务。缺少城镇居民身份(城镇“户口”)是流动人口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确保流动农民工及其家属能够受益于社会保障体系并获得有保证的基本公共服务已经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挑战。2011-2015年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要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有未成年子女的流动农民工大部分选择将子女留在农村,交由祖父母或亲戚抚养,另一部分则选择将子女一起带到城里。这些受人口流动影响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人口总数在2000-2010年的10年间大量增加:2000年,中国有0-17岁流动儿童1982万人,留守儿童2290万人,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合计4272万人,占2000年儿童总人数的12.4%。2010年,流动儿童3581万人,留守儿童6973万人,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总数达1.06亿,占中国儿童总人数的38%。也就是说,2010年中国每10名儿童中就约有4名直接受到人口流动影响。
中国政府重视并采取措施解决受人口流动影响儿童所面临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开始重点关注流动儿童,初步确立了流动儿童教育问题“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两为主”解决思路。近年来人口流动对儿童的影响更加凸显,中国政府对于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关注的角度也更为广泛,出台了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一系列政策。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在整合相关部门政策措施的同时,规划了流动和留守儿童工作的发展目标以及行动措施,作为未来十年中国政策一项重要议题,将降低流动儿童死亡率、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纳入了儿童纲要目标体系,并要求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推动目标实现:
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入园问题,坚持“两为主”政策,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农村寄宿制建设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建立和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等等。
2010年,全国0-17岁流动儿童规模3581万人,留守儿童规模6973万人,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总数1.06亿,占中国儿童总人口的38%。绝大部分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来自于农村或生活在农村。全部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的流动儿童占80.4%,据此推算全国农村流动儿童2877万人。全国留守儿童中6103万是农村留守儿童,占全部留守儿童的87.5%,占全部农村儿童的40%。
2010年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规模比2000年和2005年大量增加,且2005-2010年间呈现出流动儿童规模加速增长、留守儿童规模渐趋稳定的态势,印证了中国人口流动正处在从 “夫妻共同流动”向“夫妻携未成年子女共同流动”转变的阶段性特征。这一特征,也预示着未来一段时期中国流动儿童人口将进一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