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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的现金转移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各地发展状况与政府财力的不同而存在明显的地区和城乡差异。全国农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当于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3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当于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25%。2013年全国所有省的城市低保标准和9个省的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设定的农村新贫困标准,即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在农村地区,东部省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高于中西部省份。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从1999年在全国城镇地区开始实施,并于2007年拓展到农村地区,通常被称为“低保”。按照国际标准,中国城乡低保的瞄准效果较好。调查显示,低保受益人群高度集中在城镇最贫困群体中。报告显示,自2007年低保制度在农村逐步推开以来,其覆盖的儿童人数有所增加,但儿童在农村低保人口中的比重相对较低。相较而言,儿童占城市低保人口的比重保持在一个稳定的区间之内。
尽管农村与城市的“低保”覆盖面依然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但通过扩大“低保”覆盖面,总体而言,贫困户儿童已经从低保资金转移中获益,并改善了儿童的健康、营养及教育状况。
据了解,《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共同编辑完成,并于2010年首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