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4-12-18 13:43:1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农业部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耕地质量 等级 草甸土 风沙土 赤红壤 暗棕壤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农业部发布关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底,农业部组织完成了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以全国18.26亿亩耕地(二调前国土数据)为基数,以耕地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叠加形成的图斑为评价单元,从立地条件、耕层理化性状、土壤管理、障碍因素和土壤剖面性状等方面综合评价耕地地力,在此基础上,对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进行了划分。现将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

全国耕地按质量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一至十等。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评价为四至六等的耕地面积为8.1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4.8%。这部分耕地所处环境气候条件基本适宜,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具备一定基础,障碍因素不明显,是今后粮食增产的重点区域和重要突破口。到2020年,按照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高1个等级测算,可实现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600亿斤以上。 评价为七至十等的耕地面积为5.10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9%。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相对较差,生产障碍因素突出,短时间内较难得到根本改善,应持续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和耕地内在质量建设。

1 全国耕地质量等级面积比例及主要分布区域

耕地质量

等级

面积

(亿亩)

比例

(%)

主要分布区域

一等地

0.92

5.1

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

二等地

1.43

7.8

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甘新区

三等地

2.63

14.4

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

四等地

3.04

16.7

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

五等地

2.89

15.8

长江中下游区、黄淮海区、东北区、西南区

六等地

2.25

12.3

西南区、长江中下游区、黄淮海区、东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

七等地

1.89

10.3

西南区、长江中下游区、黄淮海区、甘新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

八等地

1.39

7.6

黄土高原区、长江中下游区、西南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

九等地

1.06

5.8

黄土高原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长江中下游区、华南区、西南区

十等地

0.76

4.2

黄土高原区、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淮海区、华南区、长江中下游区

合计

18.26

100.0

——



备注:青藏区耕地面积较小,耕地质量等级主要分布在七至九等,占青藏区耕地面积的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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