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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2,19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76.48万元,占88.36%;经营收入439.58万元,占3.6%;其他收入980.07万元,占8.04%。
1.财政拨款收入10,776.4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8.36%。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9,96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2.5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54.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1%,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包括: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418.46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款)35.7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3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28%。
2.经营收入439.5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6%。
3.其他收入980.0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04%。
三、关于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14,65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4.08万元,占22.62%;项目支出10,973.37万元,占74.88%;经营支出366.18万元,占2.50%。
1.基本支出3,314.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2,498.7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局机关和3个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54.1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的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361.1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局机关和3个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2.项目支出1097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88%。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10,973.3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局机关和3个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366.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主要用于国家宗教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