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报告:城市化过程的阶段划分

发布时间: 2014-08-21 16:36:3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中科院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中科院 报告 现代化 城市

(3)城市化的结果。涉及城市和城市体系的变化。首先,城市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城市社会成为现代社会的主体。其次,城市数量扩大,最大城市的人口规模从百万人口增加到千万人口。其三,城市体系的变化,从单一城市(地理中心)到城市群和城市带等。其四,城市政治成为国家政治的中心。其五,城市环境成为一个核心环境议题。其六,城市文化成为国家和地区的主流文化。其七,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日益庞大。其八,城市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议题,如住房、交通、犯罪、贫困等。

1949年齐普夫(G.K. Zipf)发现了“位序—规模法则”,即在城市体系中,城市规模和城市大小排位的关系,可以用一个简单公式来表达(诺克斯,迈克卡西,2009):

Pi = P1 ÷ Ri

其中,i是城市编号, Pi是城市i的人口数,P1是城市体系中最大城市的人口数,Ri是城市i在按城市人口规模排序后的排位。

城市位序和城市规模的关系,表现为对数线性关系(图2-7)。

在一个城市体系中,城市规模和它们的等级之间的总体关系是相对稳定的,但也有例外。在有些城市体系中,最大城市的人口规模过大,不太符合“位序—规模法则”,可以称为为“首位城市”,如英国伦敦人口规模是第二大城市伯明翰的7倍(诺克斯,迈克卡西,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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