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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核电厂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各核电厂、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江苏田湾核电站安全运行。外围辐射环境连续监测系统所测的γ辐射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年均值分别为102.6nGy/h、122.6nGy/h和101.0nGy/h,处于所在地区的天然本底范围内。浙江秦山核电基地周围关键居民点空气、降水、地表水及部分生物样品中氚活度浓度,广东大亚湾/岭澳核电厂和江苏田湾核电站排放口附近海域海水氚活度浓度与核电站运行前本底值相比有所升高,但对公众造成的附加剂量远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各核电厂周围各种环境介质中除氚外其余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
1.11.3其它反应堆及核燃料循环设施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陕西省西北核技术研究所等研究设施外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气溶胶、沉降物、地表水、土壤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饮用地下水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
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包头核燃料元件厂、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等核燃料循环设施及西北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北龙低、中放废物处置场外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为正常环境水平,环境介质中也未监测到由企业生产、加工、贮存、处理和运输等活动引起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升高。
1.11.4铀矿冶及伴生放射性矿周围环境电离辐射
铀矿冶设施周围环境空气中氡活度浓度,气溶胶、沉降物总α活度浓度,地下水和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铀和镭-226活度浓度未见异常。白云鄂博矿等部分伴生放射性矿的开采、冶炼、加工活动对企业周围局部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影响。
1.11.5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
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开展监测的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电磁辐射水平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开展监测的输变电设施周围环境敏感点工频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规定的居民区工频电场、磁场标准。
图45 部分城市环境电磁辐射水平
(据环保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