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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辐射环境水平
2010年,全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1.11.1环境电离辐射水平
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环境γ辐射剂量率,省会城市气溶胶、沉降物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空气中氚化水活度浓度为正常环境水平。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七大水系,西南和西北诸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浙闽区河流、重要湖泊和水库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开展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α和总β活度浓度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限值。近岸海域海水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限值内。开展监测的省会和部分地级城市土壤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明显变化,其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时的测量值处于同一水平。
图44 主要地级以上城市环境γ辐射剂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