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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城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0年,113个重点城市废水排放量为370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60.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28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42亿吨。重点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
重点城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79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46.8%。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1万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88万吨。氨氮排放量为59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总量的49.0%。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13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46万吨。
重点城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82万吨,占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9.5%。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941万吨,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14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99万吨,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3.9%。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781万吨,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218万吨。烟尘排放量363万吨,占全国烟尘排放量43.8%。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67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96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189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42.1%。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33万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46.8%。
重点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164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6.4%,高出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3.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