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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情况
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超过50万吨的省份有重庆、山西、新疆和贵州。这4个省份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的70.6%。
图34 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1.4.3工业行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2010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超过60万吨的行业依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2个行业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占统计工业行业固体废物排放总量的60.7%。
1.4.4各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情况
2010年,纳入统计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共546座。除西藏外,其余省份均建成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运行费用为38.9亿元,比上年增加21.0%;危险废物日处置能力17795吨。其中,焚烧处置能力为13147吨,填埋处置能力为3768吨;危险废物实际处置量为181.2万吨,比上年减少8.2%。其中,焚烧量134.4万吨,比上年减少13.6%,填埋量42.1万吨,比上年增加24.6%;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50.1万吨,比上年减少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