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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
(1)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含河南、湖北、陕西3个省份的8个地市和43个区县。2012年,重点调查了工业企业168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29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57家。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共排放废水4.5亿吨,其中,工业废水1.1亿吨,城镇生活污水3.4亿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1.9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为2.8万吨,农业化学需氧量8.8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9.8万吨。氨氮排放量为2.9万吨,其中,工业氨氮为0.3万吨,农业氨氮1.1万吨,城镇生活氨氮1.5万吨。
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工业石油类排放量为152.7吨,工业挥发酚排放量为1.7吨,工业氰化物排放量为0.66吨,工业废水中六种重金属(包括铅、镉、汞、六价铬、总铬及砷)排放总量为17.0吨。
(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在各地区的分布
2012年,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45.5%、55.5%和59.3%。其中,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工业排放总量的44.4%、49.9%和68.1%。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农业排放总量的54.0%和63.3%。城镇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均是陕西省,分别占该流域生活排放总量的45.8%、57.9%和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