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报告:城市公共服务变化特点

发布时间: 2014-06-12 16:34:5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中科院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中科院 报告 现代化 城市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日前,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在京发布《中国现代化报告2013——城市现代化研究》。报告分析了城市公共服务变化的特点。

报告称,首先,阶段性。从服务内容看,城市公共服务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有限的公共服务、系统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均等化。从服务方式看,城市公共服务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政府供应为主、政府供应和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

其次,多样性。目前发达国家的城市公共服务大致包括六大类。中国政府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九大类: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广义公共服务包括与生活环境关联的公共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设施性公共服务:电力、天然气、供水系统、公共交通、通信、公园、气象服务等。

经济性公共服务:就业服务、技术推广、自由贸易区等。

社会性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消防、公共安全、公共住房、社会保障等。

政治性公共服务:军队、外交、法律执行、选举服务、城市规划、应急管理等。

文化性公共服务:公共广播、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公共档案馆、基础科学研究等。

环境性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废物管理、防灾减灾、环境规划等。

其三,递进性。公共服务是逐步发展起来的。18世纪城市公共服务很少。19世纪是公共服务兴起的世纪,20世纪是公共服务成熟的世纪,21世纪是公共服务转型的世纪。

其四,延续性。城市某种公共服务一旦建立,如果没有特别原因,就可能长期存在。虽然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可以发生变化,但该种服务会长期存在和不断发展。

其五,决策民主化和社会化。18和19世纪的城市公共服务,主要是政府部门和慈善组织提供的。20世纪以来,政府部门、非赢利组织和社会大众,都参与公共服务的讨论和选择。

其六,分类供应。纯公共产品比较少,包括政治性公共服务、城市规划、公共安全、消防、气象、公共广播、环境保护等。准公共产品比较多,包括教育、医院、基础设施等。纯公共产品性质的公共服务一般由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性质的公共服务则是多元供应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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