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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各设区市及省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xi.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3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切实按照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拓展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打造阳光政府、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作出的部署,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取消国务院下放到省本级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2项;省本级主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4项,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项,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系统,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外网门户网站,方便企业和个人了解审批情况。
二是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不断增强财政透明度。省级129个部门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和2012年部门决算,11个设区市公开了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除涉密单位外,其他省直部门均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个设区市公开了市本级和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个试点县(市、区)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了省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对口支援四川小金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对口支援新疆阿克陶县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结果等。
三是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有效提升住房保障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全省各级政府网站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栏,公示保障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建设规模、进度,以及分配房源、程序与结果等。对保障性住房资格准入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坚持“统一摇号、公开配租、电视直播、全程公证”。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醒目位置设置标示牌,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竣工时间和套数,以及工程参建单位和负责人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3]11号),明确省外来赣务工人员只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即可在当地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
四是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设立网上食品安全专栏,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组织开展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协调指导各设区市做好突发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舆情处置,主动回应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药品质量、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积极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查处违法药品“十大”典型案件、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餐饮食品安全“护校行动”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情况。
五是深化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河流主要监测断面月报》、《江西省环境统计年报》等。“六·五”环境日向社会发布《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南昌、九江两个环保重点城市实时发布了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数据。全面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报告书简本、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大类环境监管信息。及时公布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布《全省污水处理厂信息公示》、《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信息公示》等重点减排工程信息。
六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完善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从公开范围、方式、程序、时限和督查、考评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审批和年审、达标创建等级审核等与企业密切相关事项。公开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公布《生产安全事故月报》,每季度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七是扎实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促进价格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开《江西省政府定价目录》、《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江西省经营性收费目录》。定期发布《江西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报表》,公开粮食、食用油、猪肉和蔬菜等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对关系国计民生和需召开听证会的价费调整,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其过程和结果。加大对涉农收费、医疗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教育收费等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八是加大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方面,公开办事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在省政府网站、《江西日报》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地报批前期工作和征地报批过程,严格履行征地公告、征地方案公告和办理补偿登记“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及时将征地批准结果和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媒体和被征地村组公开。征收方面,要求房屋征收必须公开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助奖励政策标准、补偿决定、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评结果和分户补偿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规定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不少于30天,分户初评结果公示不少于7天。
九是着力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推进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医务公开,制定《关于县以上医院向社会医务公开实施意见》、《江西省医疗服务信息公示管理办法》,实行医疗服务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出资监管企业在自主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及执行情况。推动文化机构信息公开,省直文艺院团通过院团网站发布剧目生产情况,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文艺创作最新成果;建设数字图书馆和农村电子阅览室,推进南昌城区图书“通城通借通还”服务,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公开渠道不断拓展。
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及时为公众生产、生活和科研等特殊需要提供信息服务。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着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要求,优化工作流程,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同时,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沟通会商,分析典型案例,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理水平,并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目前,全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量明显增加,网上服务整合力度不断加大,互动交流渠道日益完善。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托政府网站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就医改惠民、保障房、版权保护、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药品广告与药品质量安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知识等一系列民生专题,由相关负责同志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互动,宣传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主动回应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通过政府信箱、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三是完善专家解读机制,提高政策措施的知晓率。截至2013年底,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150个省直单位均组建了信息发布专家库。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各地、各部门及时组织专家做好相关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在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省内媒体开设《专家解读》专栏,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门工作亮点和群众关切,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权威解读。
四是强化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布工作质量。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门设立新闻发言人133人,组建了网络发言人队伍。2013年,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45场,省直部门和各设区市分别举办新闻发布会200余场和500余场,发布内容主要涉及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旅游强省,加快金融改革发展,以及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内容。2013年12月,召开了全省新闻发布工作座谈会,150个省直单位新闻发言人和党务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参会,开展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培训。
五是强化基于新媒体的信息发布,拓展互动交流渠道。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开通政务微博,省交通厅、省旅游局等35个省直部门已开通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适时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帮助解决问题。2013年6月,省政府公报微博开通,及时发布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民生工程实施意见等群众关心的政策措施,在江西省与新浪网联合举办的江西政务微博评选活动中该微博被评为“2013江西十佳政务微博”。此外,“新余发布”开展的“全城吃粉救三胞胎”、“单车走基层”等活动,在网民中产生热烈反响,引发中央新闻媒体关注,先后获全国党政机构微博影响力飞跃奖、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江西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1.06万条。2013年,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71万条,较上年增加137.29万条,增长81.04%。其中,省直部门公开18.50万条,占总数的6.03%;设区市政府公开91.43万条,占总数的29.81%;县(市、区)政府公开196.78万条,占总数的64.16%。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重大主题宣传,适时正确引导舆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3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83件,较上年增加876件,增长67.02%。其中,网上申请 1582件,信函申请453件,传真申请97件,当面申请51件。所提申请主要集中在公众关注度较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食品安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考录招聘等方面。此外,高等院校师生和律师等提出的与科研相关的申请数量明显增加。
(二)办理情况。同意公开1926件,占88.23%;部分公开78件,占3.57%;因涉及国家秘密而不予公开147 件,占6.73%;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2件,占1.4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各地、各部门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7件,审结27件。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均已办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因担心密级界定不准,部分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还不健全,人员亟需增加。
2014年,江西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切实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中涉及相关工作的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服务作用,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