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04月17日15:0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地产市场调控 公开信息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绩效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3年天津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局、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表,附注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64号),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牵头落实部门,着力推进全市九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在主动公开方面,注重重点推进;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注重程序规范;在查阅服务方面,注重优化服务,努力使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促进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化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的信息公开。对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制定了办事指南;对取消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落实到位;对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公布办事指南;对交由行业协会办理的事项,及时公开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二是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到从受理、接件、现场踏勘、审核、批准,到出件、出具办理结果的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三是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材料等21方面内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公开。

(二)深化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着力扩大“三公”经费公开范围。一是43个市级部门向社会公开了本部门的2013年预算,16个区县的财政预算信息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按时公开。二是今年首次公开了43个市级部门2012年的决算情况,各部门均公开了本单位的部门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同时,43个市级部门还公开了本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三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文件要求,在滨海新区、东丽区和西青区开展试点工作,于2013年10月份公开了3个试点区政府的“三公”经费情况。

(三)扩大公开范围,着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声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月报》、《主要流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等。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受理、审批、验收的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上开设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按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第一批)》增设了8个二级栏目、32个三级栏目,制发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表》。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等污染减排信息及总量减排工作动态。

(四)加大公开力度,着力丰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每月发布《天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对我市违规发布药品信息的69家网站责令整改。二是在保障性住房和土地房屋征收方面,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设立了住房保障、房屋征收专栏,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各类信息5832条。三是在价格和收费信息方面,以民生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燃气、高校教育等价格听证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告听证会有关信息,并通过媒体对听证会进行公开报道。

(四)强化考核监督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在全市开展了推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检查。各单位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发布协调机制落实、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各单位按照自查和全市网上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发布时效,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列入全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市16个区县,50个市级机关列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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