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4年04月17日14: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开信息 工作报告 阳光

2013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全省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以下简称各地)和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2013年工作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中国黑龙江门户网站(www.hlj.gov.cn)下载。

一、2013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公开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013年,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条例》,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3年,全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4万条,较上年增长3.3%。其中,省政府及省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9.6万条,较上年增长9.2%;各市地主动公开信息59.2万条,较上年增长13.7%;各县级政府及县直单位主动公开信息43.6万条,较上年增长2.1%。2013年,黑龙江省直59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10个省直部门首次公开“三公经费”决算。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公共企事业单位9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到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审计厅等牵头单位进行了督促和指导,促进工作落实,实现了日常性公开的同时,向突出重点公开的转变。2013年,全省各地、各单位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成效显著。省财政厅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经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权威评定,黑龙江省级财政透明度位列全国第5名。省环保厅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栏目,加大此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全年公布污染源监管信息530多条,比去年增长200%。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利用局门户网站、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和办事大厅三个有效载体,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推进权力信息公开。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更新行政权力目录,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公开权力名称、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及重大决策的全程公开,涉及民生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实行听证制度,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充分满足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力度。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鸡西市、绥化市、伊春市坚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结果定期公开制度,具有行政执法执罚的部门和单位每月按规定如实公开执法结果,为群众查询和监督行政执法情况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

3.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2013年4月,会同有关部门梳理绘制了企业设立、固定资产投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四大类96个行政审批流程图。在每个流程图上都标注了各个环节的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等事项。流程图除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外,还在2013年9月23日的《黑龙江日报》进行了公开。

4.妥善受理依申请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在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同时,注意做好典型案例的剖析、研究和汇编工作,认真梳理出一些带有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全省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2013年,全省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567件,其中省政府及省直单位受理2136件,占总量的59.9%;各市地政府及市直单位受理952件,占总量的26.7%;各县政府及县级单位受理 479件,占总量的13.4%。依申请公开事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没有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2013年,没有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5.利用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会公开。2013年,编发政府公报24期,合计编发政府信息186条,其中,法律法规44条、国务院文件27条、国务院办公厅文件38条、省政府文件15条、省政府办公厅文件49条、省直单位文件13条。每期印刷35000份,除了免费提供给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外,还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图书馆、火车站设免费赠阅点。2013年,省政府及省直单位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举办政务访谈9期。

(二)创新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更加人性化

1.使用新管理系统公开信息。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设计开发了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该系统支持数据统计功能,支持在线办理依申请公开功能,支持多引擎模式检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功能,支持省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监督功能。新的公开目录栏目划分更全面、更规范、更科学,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经过调试和培训,管理系统于2013年底正式在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运行。管理系统的运行,提升了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层次,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引导主流声音的积极作用。

2.开通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2013年10月,建成开通了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把38个省直部门承担的544项非涉密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公开和办理。通过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把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流程图、政策依据、申报条件、附件材料、办理程序、环节时限、办理结果以及审批部门联系方式等内容,通过一次性告知单向社会公众公开。此外,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还公开了在线咨询、网上建议、投诉举报、申报操作流程等,为行政相对人网上申报审批事项提供便利。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开通以来,每个月都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开各部门网上审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3.探索使用新平台公开信息。一年来,各地、各单位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省公安厅积极利用探索新平台,早在2011年4月就开通了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龙警微博”,微博开通以来,已发布各类信息4000余条,听众数近52万,为增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有效联系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6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官方微信“龙警”公众平台正式注册上线开通,延续了“龙警微博”的发布风格,利用语音、视频、图文等形式向微信用户发布我省警方工作动态、提供警务资讯服务。伊春市畅通公众与政府沟通与交流的渠道,积极致力于政民互动栏目《在线访谈》和新闻类谈话节目《解读与访谈》和电台直播节目《行风热线》实现新跨越,其中《解读与访谈》节目举办48期,播发节目时长720分钟。

4.完成县级电子政务试点工作。2013年4月,与省监察厅组成联合评估小组,对肇东市、富锦市、哈尔滨市平房区3个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进行了检查评估。经过检查,3个试点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均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下一步,将把试点工作经验向全省推广,借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三)加强指导监督,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加强工作部署。2013年初,研究制定了《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全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对全省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2.注重检查考核。加大了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力度,研究制定了《2013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方案》和《201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分值,切实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50个省直单位进行检查指导,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

3.严格年报制度。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发布各地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3年2月印发《关于报送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同时,加大报告公开的检查力度,在网络上对各地各单位年报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制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上网公开情况的通报》,认真查找了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相关市地和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2013年5月至6月,深入到庆安县、绥棱县、依安县、克山县、克东县、林口县、密山市等13个县(市),25个乡(镇)进行督促指导,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各地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县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基层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及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的推进力度,形成了基层政务公开联动机制。大庆市完善四级便民服务中心(室)的综合功能,在大庆县区中心可公开办理事项200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已提供6大类66项服务;村级服务室可提供6大类30项服务。佳木斯市推进“阳光村务工程”信息化建设,覆盖全市7个县(市)区、63个乡镇、1296个村屯,阳光村务工程网将各种涉农数据及行政行为都“晒”在“阳光”下,这就从制度上“网”住了基层干部的“手脚”,令各类“猫腻”无处藏身,促使基层干部更加自觉地依纪依法做事,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5.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2013年,继续从推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入手,以公开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服务提质、提效。巩固和加强了阳光考录、阳光分班、阳光择校、阳光评聘、阳光财务,同时公开学校收费及收费管理、学校内改与人事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各地医院普遍实行了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公开,住院病人实行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制度。哈尔滨市、大庆市全面公开了小区物业企业服务资质、服务责任、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收费和维修诉求电话,还要求每个物业小区都编写物业服务手册。

6.加强宣传培训。2013年4月28日,与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共同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5周年宣传日活动,在哈市中央大街布置了宣传台,对《条例》进行了咨询宣传,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加强政务公开从业人员的培训学习,2013年,各地共举办各类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班135次、培训人员13517人次,各单位举办培训班50余次、培训人员3850人次,提高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人员的从业水平。编发政务公开工作简报15期,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有效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便民;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缺乏深度。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一)加大指导督促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

针对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近期,将对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省直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信息发布、更新不及时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到该单位督促指导,规定整改时限,并检查验收。同时,对省直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网络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受到群众好评的网站进行宣传,督促网站信息公开较差的单位改进工作,像好的单位学习,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借以实现全省各单位在门户网站的建设上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便民

针对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便民的问题,除了充分利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网站的同时,建立“黑龙江政务”微信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快捷、便民的特点,及时发布公众关心的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继续运用好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数字、图表、影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结合肇东市、富锦市、哈尔滨市平房区3个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基层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向三个试点单位借鉴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高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水平。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有深度

针对信息公开内容缺乏深度的问题,采取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方式。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省直部门在2013年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公开项级科目,指导督促市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尽快实现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

(四)加大网上审批工作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4年,着力解决一些部门网审率低的问题,通过网上调查、实地检查和定期考核,查找、发现和分析网审率低的原因,到部门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服务和督办。继续做好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流程图、政策依据、申报条件、附件材料、办理程序、环节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的公开,借以遏制传统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不够规范、带有随意性、效率低下甚至权力寻租等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满意。

(五)加强公开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价机制,纳入责任制、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评比结果的运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和通报考核结果。抓住政务公开的关键领域开展督促检查,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督促检查实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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