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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社会用水情况
经济社会年度用水量为451229.3034万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3925.2718万立方米,农业用水352756.279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24522.7460万立方米,建筑业用水826.5265万立方米,第三产业用水24367.7080万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4830.7715万立方米。
四、河湖开发治理情况
河湖取水口。共有河湖取水口3307个(详见表8)。
表8 不同规模河湖取水口数量汇总表
河湖取水口规模 |
数量(个) |
比例(%) |
合计 |
3307 |
100 |
规模以上(农业取水流量≧0.2立方米每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724 |
21.89 |
规模以下(农业取水流量<0.2立方米每秒,其他用途年取水量<15万立方米) |
2583 |
78.11 |
地表水水源地。共有地表水水源地77处(详见表9)。
表9 不同水源类型地表水水源地数量汇总表
地表水水源地类型 |
数量(处) |
比例(%) |
合计 |
77 |
100 |
河流型 |
39 |
50.65 |
湖泊型 |
0 |
0 |
水库型 |
38 |
49.35 |
治理保护河流。全省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533.37公里,占河流总长度的11.52%。其中:已治理河段总长度为172.78公里,占有防洪任务河段总长度的32.39%;在已治理河段中,治理达标河段长度为154.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