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04月04日14: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工作实践 工作方法 政府公信力 工作思路 年度报告 信息犯罪 条例 三公 专项行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编:100741,电话:66262550,传真:66262550)。

一、概述

2013年,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重点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要警务信息的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大力度,主动做好重要警务信息公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公安部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重要警务信息,切实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对于公众关切的重要信息,立足公安工作特殊性,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2013年,及时对外公开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多国多地区联合打击系列儿童淫秽网站“天使行动”、缉枪治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打击整治非法调查类违法犯罪等重要案件和重要专项行动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公共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经及早动手、精心准备,在辅以详细说明的基础上,公安部网站及时公开公安部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三)统筹兼顾,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工作。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注重统筹考虑,同步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公安部分管部领导对“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行权威解读,全国各主要新闻媒体网站进行充分报道,给予积极正面评价。为回应社会各界对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关切,分阶段有步骤地释放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举措和成效,有效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严谨规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推进,公民的法治意识日渐增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成为公民维护自身权益、满足知情权的一个重要途径。2013年以来,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明显增加,申请形式多样。对此,在坚持严格依法办理的同时,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887条。其中,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39条,重要工作和专项行动信息52809条,机构设置和人事信息26条,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11个,公安统计数据2项。

1、执法依据及办事程序

2013年,公安部共主动公开部门规章4项、公安部批复1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办事程序34项,内容主要包括经侦工作、治安管理、刑侦工作、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禁毒工作、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以及公安法制等方面。

2、重要工作和专项行动

2013年,公安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陆续公开142项重点工作和专项行动信息,总计52809条。主要包括:执法监督方面,公开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开通12389公安民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等信息;经侦工作方面,公开公安机关开展打假专项行动、 “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执法行动、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工作情况等信息;治安管理方面,公开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公安机关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烟花爆竹安全提示、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及指挥破获特大制售假人血白蛋白及狂犬疫苗等假药案;边防管理方面,公开“爱民固边”工作、维护边境地区安全、提高边检服务水平等信息;出入境管理方面,公开启用2012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8个国家或者地区对中国公民实施免签及落地签政策、在北京等43个城市为流动人口提供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服务、在31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实施符合条件的大陆居民在居住地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证申请等信息;刑侦工作方面,公开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打击侵害公民信息犯罪、摧毁61个拐骗操纵聋哑人犯罪团伙、中国警方首次在海外举行退赃仪式等信息;消防管理方面,公开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零点”夜查行动、开通运行全国“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一站多点”建设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公开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打击儿童淫秽网站联合执法行动等信息;监所管理方面,公开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等信息;交通管理方面,公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开展酒后驾驶和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年活动等信息;国际警务合作方面,公开中老缅泰四国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上合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边防联合决心-2013”中吉联合反恐演习、维和警察工作等信息;禁毒工作方面,公开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开展“平安航道”联合扫毒行动、开展“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开展海峡两岸执法部门首次海上联合缉毒行动、外国驻华执法联络官专项禁毒工作座谈会等信息。

3、机构设置和人事

全年,公开公务员招录、公安民警表彰奖励和人事任免信息26条。

4、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与俄罗斯内务部2013-2014年合作议定书》等11项国际警务执法合作协定。

5、统计数据

2013年,公开2012年出入境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和2013年上半年全国出入境人员及交通运输工具数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公安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3件。其中,涉及治安管理73件,行政复议47件,交通管理27件,信访工作16件,网络安全15件,经侦工作11件,装备财务、出入境管理均为8件,消防管理、执法依据、人事管理均为7件,宣传文化、部领导信息均为6件,个案等其余方面5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3年,公安部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和“同意部分公开”的43件,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未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100件,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的85件,重复申请13件,申请人自行撤回2件。

其中,在依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未予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50件,“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的23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16件,“涉及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的11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公安部注重拓展公众咨询渠道,认真做好群众咨询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咨询23502件,其中通过公安部网站互动平台提出的23189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提出的313件。以上各类咨询事项均已得到及时办理。内容主要涉及治安管理、户籍和身份证管理、交通管理、队伍管理、网络安全、打击犯罪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办理涉及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8件依法作出维持决定,4件依法不予受理。

全年,发生1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维持公安部原答复意见。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公安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在公开内容细化、解读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规范性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2014年,公安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贯彻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以行政执法信息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涉及民生的重大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结合工作实践,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的分析研究,及时梳理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部属局级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据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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