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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等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联系电话:010-58123000;传真:010-58160610;电子邮箱:xxgk@mca.gov.cn)。
一、概述
2013年,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关部署,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民政部落实举措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年度工作。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及中央重要文件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指示,贯彻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相关部署,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完善部党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直属单位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2013年,全国民政网站群新增站点33个,站群规模达到760余个,进一步扩大了民政系统各项业务和各个地方的信息共享范围。开发建设了民政部网站移动客户端,为公众获取民政信息和服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进一步优化网站交流互动平台,开发意见征集系统,升级留言咨询系统,互动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对网站进行无障碍改造,建设无障碍通道,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推进信息均等化,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开设民政政务微博,加大主动公开的速度和频次,同时围绕民政领域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微访谈、微调查等活动,致力于传递民政声音,塑造民政形象,收集社情民意,加强政民互动。
(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结合各级民政部门“放”、“管”、“接”的具体安排,合理清理、调整民政范围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民政行政审批目录及办理程序,逐步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办法》,完善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流程,将公开透明原则融入民政工作行政程序,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行使。继续对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财务支出、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方面信息加大公开力度。
(四)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公开民政重大惠民政策措施。实施《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导地方、协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事件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主动通过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统计公告、灾情快报、专题宣讲等形式,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福利彩票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便于公众尤其民政对象知晓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加大工作投入与保障,健全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和归口答复机制。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丰富服务内容。2013年,民政部通过部门户网站发布民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报。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69条。其中:灾情快报496条、政策法规及解读类信息19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19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47条、规划统计类信息45条、专题专栏信息1168条。民政部门户网站通过网络电视台录制、编辑、发布视频信息30条。采取图片、视频、图表等更加多样化的方式,制作发布清明节、四川芦山地震、防灾减灾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宣传周等13个专题。征集有效意见建议148条,为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加强留言咨询、在线访谈、热点问答、网上信访等交流互动栏目建设,为社会公众搭建了解民政工作的平台。民政网站群总浏览量约3.9亿次,其中,民政部门户网站访问量约1.9亿次,日均访问量50余万次。
(二)借助民政政务微博提高公开效率。从2013年6月27日“民政微语”在腾讯、新浪平台正式上线,至2013年12月31日,共发布原创微博2117条,日均发布11.3条;两大平台上“提到我的广播”或“@我的微博”、“@我的评论”达83695条;回复网友评论建议和与网友私信互动300余条。成为宣传报道民政的新载体,广泛搜集社情民意,进一步加强了政民互动,不仅实现了信息公开目的,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也为更好的树立民政形象,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增进熟悉度和认同感提供了支撑。
(三)发挥文告及新闻媒体公开作用。继续做好民政部文告编制发布工作,扩大发放范围。2013年共发布文告11期,内容涉及民政部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变更、注销;部本级彩票公益金使用;四川芦山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活动公告等。发挥《中国社会报》、《中国老年报》、《公益时报》、《慈善公益报》、《中国民政》等民政媒体的载体功能,全面报道民政重要决策、重要会议和重点工作。健全新闻发布机制,完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制度,年内协调部领导出席全国人大和国新办新闻发布会3场,接受专访8次;自主组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1场;接待媒体采访127次(含新闻媒体集中采访7次);邀请记者参加各类工作会议20多次,发布新闻通稿近千篇,进一步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
(四)细化部门财务信息公开。2013年,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民政部在民政部网站中,于4月18日公开了2013年部门预算,于7月18日公开了2012年部门决算,并就经费使用情况、相较往年增减情况及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了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公开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发布招标投标信息,及时公开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与采购结果,推动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五)充分开发利用民政档案,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服务。存储硬件设备使用磁盘阵列存储,具有电磁屏蔽和防雷功能,采用文字、音视频等多种形式为档案数据的存储、利用提供便利。2013年对部分长期档案进行了数字化,累计数字化档案25186卷,除部分文件因涉密原因需要特别保存外,全部可提供关键字检索查询和在线浏览。全年接待相关单位、个人查询212人次,提供档案768件,为部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民政部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电子邮件申请49件,信函申请18件)。其中,涉及社会组织17件、优抚15件、社会救助5件、基层政权建设1件、区划地名1件、社会福利2件、社会事务5件、人事5件、其他16件。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答复。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37件、“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15件、“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部门信息”的7件、“政府信息不存在”的3件、“要求补充申请信息”的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民政部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民政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7件,行政诉讼3件。
六、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2013年,民政部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指示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应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公开。加大利用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力度,进一步优化和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加强资源整合,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和系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探索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在舆论引导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在符合信息化和新媒体时代规律,符合受众群体特点的基础上,努力掌握舆论主动权,增强社会凝聚力,提升民政部门公信力。
(二)拓展信息公开主体范围。鼓励和引导承担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部属事业单位,坚持把公众尤其是服务对象关心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积极提供高效便民服务。推进社会组织公益信息公开,完善基金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全国基金会和慈善捐助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会组织综合性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及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三)加强研究创新,提升工作效果。紧密结合实际,坚持在实践中加强理论研究,适时把信息公开工作中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转化为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认真梳理和总结工作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动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坚持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创新思路研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政策和前瞻性问题,努力把握工作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具体办法,做好《信息公开条例》的部门具体化工作。
(四)推进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力量,保证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内部调剂、借调、轮训等方式增加流动性岗位,间接增加工作力量。提高信息公开人员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加大培训力度,积极邀请政府法制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以及法院行政审判庭进行授课和交流。加强实例分析,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案例评析会,选择一些典型性、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水平和驾驭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据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