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13年度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

2014年04月03日13: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期货机构 私募证券 开放式证券 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投资者保护 公开信息 工作水平 工作机制 监管机构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国证监会2013年度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与要求,以证监会互联网站为公开主渠道,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等方式,不断拓展监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与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证监会重要监管政策措施与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建立专家解读机制和信息公开培训交流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证监会监管工作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加强监管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发挥证监会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1. 及时发布重要监管政策措施及工作动态

“证监会要闻”栏目全年累计发布重大监管新闻183条,主要包括证监会重要工作会议、会领导重要讲话、重要监管政策、批准期货新品种上市、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案件查处、国际监管合作以及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其中,按照《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要求,证监会于2013年4月18日公开了2013年度部门预算,于2013年7月18日公开了201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在网站首页开通“新闻发布会”栏目,将每周五例行新闻发布会内容会后第一时间公开,向市场传递权威信息,累计发布27期。根据公众关注情况,在网站首页增设“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和“国债期货”专题,整合相关信息及有关背景材料,对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和国债期货予以深度解读。在“证监会令”及“证监会公告”专栏发布证监会令8件、证监会公告55件,公开证监会2013年制定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宣布重要事项。

2. 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信息公开

全年共发布主板市场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公告22期、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1期、会议审核结果公告21期。发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公告47期、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5期、会议审核结果公告46期、会议审核结果的补充公告1期。公开行政许可批复1375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证券机构、基金管理公司、资信评级机构等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及审核进度情况每周予以更新发布。

3. 加强证券期货法律法规与稽查执法领域的信息公开

在“法律法规”专栏公开或更新相关证券期货法律法规33件。在“行政复议”专栏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1份。在“稽查执法”专栏发布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18期,发布中国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加强行刑衔接工作情况、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情况及证券期货稽查执法情况综述等8项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时向市场展示稽查执法重点工作的进展。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85件、市场禁入决定书25件,证监会所作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尚未送达完毕的外,均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在网站公开。

4. 定期公开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

在“统计数据”栏目发布《证券市场快报》238期、《证券市场月报》12期、《上市公司行业分类》4期、《期货市场周报》52期、《期货市场月报》12期、《证券期货统计年鉴》1期。在“国际部”栏目更新发布《境外上市外资股筹资统计简表》4期。

5. 定期更新发布经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市场有关机构名录及证监会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的备忘录一览表

在“中介机构”栏目发布《证券公司境外子公司RQFII名录》2期、《基金管理公司名录》12期、《证券投资基金名录》12期、《基金托管银行名录》12期、《基金销售机构名录》12期、《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名录》12期、《QFII名录》12期、《RQFII名录》6期、《基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名录》2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名录》1期。在“国际部”栏目更新发布《主板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名录》5期、《创业板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名录》5期、《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一览表》12期、《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一览表》12期、《QFII一览表》12期、《QFII托管行一览表》12期、《中国证监会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的备忘录一览表》12期。

6. 加强有关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信息公开

改版“投资者保护”专栏,设置“职能介绍”、“工作动态”、“投资者服务”、“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12386热线”、“投资者互动平台”等7个二级栏目,将专栏重点向服务投资者、便利投资者方面倾斜,强化与投资者互动,更好地贴近投资者。

7. 公开2012年度证监会年报及证券期货市场有关研究报告

在“了解证监会-证监会年报”栏目,发布证监会2012年度中英文年报,向社会公众全面系统介绍证监会监管职责与架构、主要证券期货监管制度、中国资本市场概览、重大监管政策和措施、对外开放与国际监管合作等情况。在“研究中心”栏目发布《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美国主要证券交易所退市制度简介》等研究报告16篇。

8. 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

2013年,证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通过证监会网站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监管信息7739条,其中会机关公开1903条,派出机构公开5836条(具体情况见表1、表2)。

表1:2013年会机关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表

监管信息类别

公开数量

发行监管类信息

375

创业板发行监管类信息

9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类信息

355

证券经营机构监管类信息

91

上市公司监管类信息

250

基金监管类信息

546

期货机构监管类信息

104

行政执法类信息

107

国际合作类信息

52

综合政务类信息

14

总计

1903

表2:2013年派出机构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表

监管信息类别

公开数量

综合类信息

1034

证券经营机构监管类信息

2867

上市公司监管类信息

253

基金监管类信息

111

期货机构监管类信息

1289

境外机构监管类信息

6

其他类信息

276

总计

5836



自《条例》施行以来至2013年12月31日,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监管信息54837条。

此外,证监会不断丰富英文网站相关栏目和内容,便利和加深境外投资者、监管机构、媒体等对证监会监管工作及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现状的全面了解。

(二)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证监会将新闻发布作为信息主动公开的重要渠道,按照信息公开和市场透明度建设的要求,设立新闻办公室和专职新闻发言人,负责新闻信息发布工作。2013年3月以来,证监会在原有不定期新闻发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每周五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固定新闻发布制度,由证监会专职新闻发言人向媒体现场发布证监会重要政策与监管信息,回答记者提问,把回应社会关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以及虚假不实信息予以快速回应和澄清,进一步增强了证监会监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时效性与针对性。

2013年,证监会围绕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期货新品种上市、优先股试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建设、上市公司监管、债券市场发展、机构创新发展、并购重组、稽查执法、投资者保护等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70余场,主动发布监管政策90余条,及时回应市场关切问题200余个。围绕证监会加强稽查执法工作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了45起案件信息。

积极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场高度关注的万福生科案、光大证券事件查处工作中,分阶段通报进展,及时满足公众知情权;对查处过程、事实认定、处罚依据等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并予以深度解读,以利于市场和公众更好地知晓和理解证监会有关执法举措。

(三)开通证监会官方微博微信,建设基于新媒体的监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证监会于2013年推出了官方微博与微信,其中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于10月在新浪网、腾讯网、人民网、新华网同步开通,迅速引起广大公众与投资者关注。证监会官方微博注重信息发布和回应的及时性,开设了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回应、微访谈、微讲堂、知识小贴士、每日市场数据等6个栏目,紧扣监管重点工作组织专题微访谈、微讲堂等,对普遍关注问题通过“证监会回应”栏目进行集中答复。通过“证监会回应”栏目,证监会主动回应了上海自贸区建设、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外资企业如何挂牌新三板、期货市场品种设立、对万福生科处罚决定、优先股等热点话题,回应速度与答复内容得到了网民的普遍认可与赞扬,及时有效地向市场传递了证监会官方权威声音。大量网民在微博上跟帖发表评论,互动积极,反响热烈。

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证监会发布”微博粉丝数达到390余万;共发布1135条信息,其中新闻发布类信息613条、回应类信息92条、微访谈127条、微讲堂116条、知识小贴士12条、每日市场数据8条以及其他类信息167条;同时,证监会官方微信发布17期,共计42条微信信息。其中,共转发证监会新闻发布会11次;举办了“新品种、新平台——铁矿石期货微访谈”、“国债期货微博行”、“新品种、新期待——鸡蛋期货微访谈”、“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题”等5期监管系列微访谈;举办了“关于互联网基金销售相关问题”、“建立健全良性高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机制”和“发行监管问答——落实首发承诺及老股转让规定”等3期证监会微讲堂。

(四)开通“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证监会于2013年9月6日开通“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试运行。“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受理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投诉、咨询、建议等,具体包括:(1)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接受服务或投资活动中,与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争议的,可以提起投诉;(2)对证券期货监管工作或者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对证券期货相关法律制度或者监管工作政策等提出咨询。“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同时承接证监会网站“我要留言”、“给主席写信”栏目以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网站“投资者呼叫”栏目的投资者咨询、建议及投诉事项。为保证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顺畅,证监会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机制,设立了专职机构负责热线诉求处理转办工作。对于投资者咨询建议事项,证监会发挥全系统力量,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的解答,并就投资者反映的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对于投诉类事项,证监会要求被投诉的市场经营主体要承担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积极承接热线转办的诉求,及时与投资者联系沟通、解释说明,对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要主动与投资者协商和解。同时证监会还进一步加强对投诉处理的跟踪督办,发现被投诉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自开通至2013年12月31日,“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共接收、处理投资者诉求13906件,其中建议类6398件,占比46.01%;咨询类4190件,占比30.13%;投诉类3318件,占比23.86%。

(五)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策法规制定过程中主动征求公众意见

2013年,证监会就《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21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和证监会门户网站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

三、监管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

(一)完善主动发布机制

2013年,证监会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主动发布信息,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将微博与网站联通,在网站首页增加了微博链接,实现了信息发布在网站、微博微信间同步、联通、互补的效应。

(二)建立专家解读机制

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建立重要改革举措专家解读机制。2013年,证监会结合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围绕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国债期货上市、新三板扩容至全国、并购重组审批“分道制”等重要改革举措,由证监会业务部门负责人到现场与记者沟通交流,邀请专家学者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对重大政策充分解疑释惑,提高了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三)建立信息公开培训交流机制

2013年证监会举办了全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作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最新政策辅导讲座,总结交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分析证券期货监管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证监会共收到监管信息公开申请99件,其中会机关70件,派出机构29件。申请方式中,以信函形式申请87件,占总数的87.88%;当面申请8件,占总数的8.08%;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3件,占总数的3.03%;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01%。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上市公司监管、稽查执法、机构监管、发行及上市监管等方面。

(二)办理情况

对收到的99件监管信息公开申请,证监会均在《条例》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公开43件,部分公开7件,不予公开4件,信息不存在的7件,不属于监管信息或证监会不掌握的1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予以更改补充的13件,重复申请不予重复答复的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10件。

五、监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证监会没有向监管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因监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行政复议

2013年,证监会共收到有关监管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8件,已审结7件,正在办理1件。已审结的7件中,决定维持证监会监管信息告知书的6件;申请人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1件。

2013年,行政相对人因对证监会有关监管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3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正在办理2件。

(二)行政诉讼

2013年,以证监会为被告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8件(会机关应诉2件,派出机构应诉6件),均已审结。其中,一审案件4件,审理结果均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案件4件,审理结果均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4年,证监会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完成《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办法》、《中国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的修订工作,提高证监会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坚持每周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加强对重要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解疑释惑,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主动性。把回应社会关切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大回应力度,提高及时性、有效性。

三是依托证监会网站,开展多种形式的主动公开。加快证监会网站改版步伐,充分发挥网站作为证监会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到及时更新、方便检索。

四是利用官方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发布信息。主动设置议题,紧扣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举措组织专题微访谈、微讲堂等,把制度政策讲清楚讲透彻。对普遍关注、时效性强的问题集中答复。普及经济金融知识,加强投资者教育。

五是加强“12386”中国证监会热线建设与管理,及时答复公众询问。做好热线诉求处理工作,对每位投资者提出的诉求,做到件件有回复。发挥全系统力量,着力提升投资者诉求回应水平。

六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及时总结推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提升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与水平。(据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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