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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海洋局编制了《2013年度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及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5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国家海洋局门户网站(www.so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海洋局联系(电话:010-68019466;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一号;邮政编码:100860)。
一、概述
2013年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开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作用。为将我局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及时、准确、生动的信息发布平台,我们根据公众关注度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整合为专题,以满足公众对信息集成化、关联化的需求。同时,结合新形势下公众对海洋事务的关注度,我们通过政民互动、征集意见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对公众关注的问题予以积极回应。为进一步增加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我们从丰富形式入手,组织完善了网站在线直播、在线访谈、视频新闻等栏目,以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观、可读、可感。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一是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以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权威发布重大信息为重点,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各项流程。2013年共组织召开了8次新闻发布会,内容涉及海洋环境质量、海洋经济公报、海洋战略研究报告等内容。二是发挥中国海洋报的信息公开作用,中国海洋报承担着海洋局重大新闻信息的宣传工作,其发布的信息具有新、快、准特点。同时考虑网络覆盖面高于报纸,我们建立了局门户网站与海洋报的重大信息公开共享机制,增加网站信息公开的数量。三是组织编印并免费发放《国家海洋局公报》,我们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汇总国家海洋局职责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2013年共编印2期,免费发放到252个沿海县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
(二)突出信息公开重点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我局把公众关注的海洋权益维护、极地和大洋科学考察、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灾害预报、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重大投资项目等工作作为公开重点。一是对公众关注的信息通过专题予以发布,如钓鱼岛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极地科学考察、大洋深潜、海洋观测预报信息等;二是编制了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组织梳理国家海洋局及所属海区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正在行使的审批权事项、取消的审批事项、下放的审批事项名录,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职责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三是公开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监测信息,通过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等信息,公开我国管辖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满足公众对于海洋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四是公布国家海洋局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让公众看得明确,看得清楚。
(三)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依照《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机制,严格执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明确专人受理、回复,确保件件有回音。探索建立信息公开专家咨询机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积极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解释,尽可能为申请人解决涉及自身的难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国家海洋局文件、统计公报、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应急服务等类别。2013年共发布信息5012条。主要情况如下:
(一)法规和文件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国家海洋局网站共公开了15部涉海法律、22部涉海行政法规、7部部门规章。在文件方面,共公布了国务院制发的8个法规性文件,公布了国家海洋局制发的761份文件。主要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计划标准、科技创新、执法监督等类别。
(二)行政许可
一是修订了国家海洋局作为许可主体的19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指南,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海洋局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办理依据、提交材料、办理程序等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二是以月报及公告等形式,公开海域使用、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海洋倾废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结果,便于公众查询。
(三)统计信息
我局门户网站设立了统计信息专栏,集中公开了与公众生活相关的海洋经济、海洋环境、海域使用、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统计信息,如《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海域使用管理公报》、《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中国海平面公报》、《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等。
(四)人事任免及人员招录
在门户网站动态公开国家海洋局司局级干部任免信息,2013年共公布13项。网上公开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并针对网上出现的不实信息及时加以澄清。
(五)应急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应急信息。一是公开了国家海洋局应急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二是公布了国家海洋局负责实施的应急预案文本,如《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应急预案》、《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响应执行程序》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共受理42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在法定期内办理完毕,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均依法予以公开。
四、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3年,国家海洋局按照十二届全国人大决议开展了重组工作,机构增多。为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增强本部门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完善文件公开标注制度的执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及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建立落实信息公开协调及沟通制度,更好的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特殊需求。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结合国家海洋局重组后的各项工作职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责任明确、监督有力。
国家海洋局
2014年3月19日
(据海洋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