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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1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无论是产业、税收还是投资,都有不少增长点,今年拟投产重点产业项目新增产值近 300亿元。同时,我市已进入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包茂高速和深茂铁路全面建设,博贺湾经济区、高新区西南片区、市民片区、水东湾新城等多个区域进入投资高峰期,各县(市)城区扩容提质和工业园区建设全面推进,这些有利因素将为全市经济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4 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2015年底人均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总目标,以发展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力促城市扩容提质,办好民生实事,推动茂名振兴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 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2%,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 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 1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 3.5%左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年度计划。
为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并在实际工作中力求完成得更好一些,我们务必抢抓发展机遇,集中精力资源,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快交通建设,改善区位条件。
推进对外交通高速化。尽快完成包茂高速茂名段征地拆迁收尾工作,路基、桥涵全部完成,路面全面开工。加快推进汕湛高速茂名段、湛江机场迁建和茂名粤西空港物流园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深茂铁路茂名段,征拆工作要在沿线各市中率先完成。配合做好广茂铁路、河茂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快洛湛铁路茂名段沿线站场及进站公路建设,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客货运量。加强物流站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茂名综合客运枢纽和电白技术作业编组站物流中心前期工作。
推进对内交通快速化。加快推进茂化公路、山根公路建设。开工建设 G207信宜至高州段路面改造、 G325线茂名段路面修复工程。完成包茂高速茂名东连接线(油城十路)、新港大道北段和海洋大道东段建设,力争完成新港大道南段建设。加快开展市民大道(二期)工程、包茂高速茂名东连接线余下 6.7公里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开通沈海高速(广湛)鳌头出口。加快推进危桥改造,完成不少于 500公里的农村公路硬底化建设任务。
推进港口建设现代化。做好《茂名港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工作。加快推进粤电煤炭码头和博贺新港区东西防波堤工程。加快广州港、中化码头前期工作,年内开工建设广州港码头项目。加快推进博贺新港区 30万吨级(首期 15万吨级)航道工程报批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水东港区 3万吨级航道工程。加快推进博贺疏港铁路项目前期工作。着手谋划博贺新港区口岸配套设施建设。
(二)着力加快园区建设,力促实业兴茂。
加快博贺湾经济区开发建设。加快博贺湾大道建设。加快推进博贺湾大桥、滨海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吉达港区石化工业园区 1平方公里、博贺临港工业园区 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和浪漫海岸二期建设,开工建设广东圣浩天然纤维素一体化项目和东达金海岸旅游开发项目。加快粤电煤炭发电项目、粤西 LNG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开工建设 LNG项目陆域形成工程。
继续做大做强高新区。围绕建立国家级高新区目标,按“整体策划,重点推进”思路,加快西南片区开发,突出完善道路网络主骨架,同步建设管廊管线、污水处理、水电消防等重要设施,争取建设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尽快启动芳烃项目,全年力争新开工项目 20个。保护好露天矿采矿场和南北排土场林木及矿产资源,加快河西老工业区整体改造。
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园区扩能增效。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市集中。创新园区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探索以“一园多区”等形式推动园区整合。抓好骨干企业培育和发展,支持现有企业增资扩产。支持高州、化州、茂南、茂港、博贺湾经济区申报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加强园区用地保障,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指标不少于 15%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厉行节约集约用地,设立提高园区投资门槛。
同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稳定粮食生产,力争全年粮食总产 145万吨以上。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发展名优特色种植业。大力推动南药产业发展。抓好现代高标准农田和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37.95万亩。推进农业产业化, 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组织。培育畜牧业名优产品。抓好农产品宣传推介,组织好大宗农产品产销对接会。依托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现代农业,力促茂名特色水果上线交易。推进深海网箱养殖和远洋捕捞,巩固渔业大市地位。
(三)着力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加快城镇化进程。
起步建设水东湾新城。水东湾新城是茂名未来城市的核心所在。全力做好撤销茂港区、电白县,合并设立电白区各项工作。完成水东湾渔排网箱清理,建设美丽海湾。尽快组建水东湾新城控股集团,启动水东湾综合整治开发项目,动工建设水东湾大桥、海洋公园(一期)。推进市人民医院新城院区项目,年内开工建设。确保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 9月部分建成投入使用。
同时,加快推进市民片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路网,加快市民活动中心、市民公园后续项目和颐年苑等项目建设,大力支持粮油综合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适度推进配套商住项目开发,聚集人气,带旺物流。
加强北组团城市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东北五小区路网,年内动工建设官渡三路、高凉北路(官山路至官渡路段)和文明北路(官渡路至大园路段),加快推进西粤北路建设。完成矿业北路、油城一二三路改造工程。加快高山桥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官渡一二路、站前三 四路和天桥路沥青罩面改造。切实推进市区水浸黑点整治改造工作。调整增加停车场、农贸市场、垃圾压缩站、公厕等城市配套设施。着手启动茂南新城(站南片区)开发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整治乱摆乱卖乱停现象。规范户外广告经营管理。
大力推进各县(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认真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我省实施意见,坚持遵循规律、因势利导推进城镇化。加快各县(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片区开发,提升中心城区承载力。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突出抓好住房、医疗、教育等工作,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引导商品房增加中小户型,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需求。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优化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加强宜居城乡建设,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四)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增创发展新优势。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完善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规范镇级权力运行。全面推开并基本完成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升级扩容,逐步将政务网络服务延伸到行政村(居)。拓展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建设统一的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市本级实行零基预算。盘活财政存量,下大力气清理部门历史沉淀资金。优化财政增量,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向和绩效评估,财政性投资项目严格按核定的投资规模建设。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专项资金50%以上用于重点项目(事项)。提高非税收入政府统筹比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启动资金。
创新融资模式。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化资本运作,提高市场化水平。支持交投集团等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鼓励茂名港集团、高新开发集团、新城控股集团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有条件经济功能区探索建设一定比例商住项目,解决土地开发和项目投入问题。加强风险防范,充分评估政府性融资项目风险,认真考虑还款来源和还款渠道,努力实现债务平衡。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争取1家以上企业在“新主板”上市。
提升经济开放度。着力推进园区招商、产业招商和反哺工程,力争在农业产业化、临港产业和大型城市综合体引资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抓好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建立重大外资项目分级协调机制。抓紧市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后续建设,年内建成营运。支持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密切与外地茂名商会沟通联系。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大力引进有实力投资者。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吸引大型企业功能性机构和区域总部集聚茂名。
(五)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生态敏感区环境治理。年内完成全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严格落实高州水库水源和生态保护各项决定事项,突出抓好库区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场、生态公益林等工程项目,下大力气清理库区养殖场。加大罗坑水库和鉴江、罗江、袂花江、东干渠、工业河、儒洞河等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建成河东水厂第二条输水管线,强化饮水安全保障。
加强生态屏障和环保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绿化茂名大行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国省道沿线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南粤水更清行动,建成河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茂南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茂港区、滨海新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面铺开 15个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 积极推进市环保产业循环经济示范中心项目建设。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继续抓好白沙河、小东江污染治理。坚决关闭小炼油厂、小砖厂、小皮革厂等污染企业。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开展保护市区空气质量专项行动。抓好陆源入海排污和近岸海域海水监测。大力加强海岸线保护管理。加快茂名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园区申报省循环经济示范区。严把环保准入关,重点完成水泥、皮革、造纸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六)着力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共建共享和谐茂名。
推进充分就业和全民社保工作。巩固推进就业“双百”工程,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6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 1.7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 3.2万人,转移就业 8万人。巩固社保扩面征缴成果,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供给,抓好棚户区改造。做好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两不具备”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抓好底线民生,提升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儿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医保筹资标准。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年内全市各类养老床位达到 12000张。
大力提高科教文卫体发展水平。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创建 4 1 个教育强镇(街),实现教育强镇全覆盖。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推动茂名卫生学校创办卫生职业学院。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提高乡村医生队伍医疗技术水平,完善全市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鼓励引导社会资源投资办医,发展民营医院。切实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努力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打造地方文化活动品牌,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和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办好市第十二届运动会。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切实推进平安茂名建设。推进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深化“以民促安”打防体系建设,推进“全城响应和快速反应”系统向郊区乡镇延伸,推进安保点和“平安家居”社会视频规范化建设。规范互联网建设管理,重视网络舆情。广泛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行信访终结制度,推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突出抓好油气管道、石油库、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整治。做好国防动员与教育、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市政府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一是加强民主法治建设。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会议决定,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加强同人民政协的联系并向其通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意见。巩固和扩大基层民主。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打好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攻坚战,建立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深入现场、深入项目、深入群众,更多地下沉一级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办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牢牢盯住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反复督促检查,实打实把一件件事做好。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抓工作,继续围绕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三大抓手”,依托博贺湾经济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三大平台”,着力突破土地、资金、人才、体制瓶颈。加强和创新督查方式,按照省的部署,启动我市督查平台建设,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四是狠抓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要求,最大限度压缩行政经费支出。推进行政审批、“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加强公务员教育管理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一年,我们满怀信心!让我们团结一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奋力开创茂名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附:
名 词 解 释
1. 政策性育肥猪保险: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养殖户所投保的生猪因疾病死亡而获得赔偿的一个政策性险种。
2.LNG 项目: 即 Liquefied Natural Gas,简称 LNG,中文名称为液化天然气。
3. 扶贫开发“双到”: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
4. “两不具备”村庄: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
5. 全倒户:居民住房全部倒塌的家庭。
6. “三下乡”:即将城市的科技、文化和卫生知识带到农村,促进农村科技、文化和卫生的发展。
7. 扩容提质:扩大产业、人口、城市等容量,提升产业质量、人口素质、城市环境和生活质量。
8 、颐年苑:即市负责建设的公立养老院。
9. 零基预算: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
10. “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 (境 )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