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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4137.1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3.7%。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472.96万人,增长3.0%;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1866.31万人,增长1.6%。参加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709.46万人,增长13.3%。参加工伤保险3057.25万人,增长3.2%。参加生育保险2711.59万人,增长9.1%。参加失业保险2705.09万人,增长34.6%。
表17 2013年末全省参加各类保险人数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
参保人数 (万人) |
比上年末增长(%)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 |
4137.14 |
3.7 |
其中:参保职工 |
3715.84 |
2.0 |
参保离退休人员 |
421.30 |
21.3 |
参加城乡(镇)基本医疗保险 |
9182.42 |
9.0 |
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3472.96 |
3.0 |
城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5709.46 |
13.3 |
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 |
1866.31 |
1.6 |
参加城镇基本失业保险 |
2705.09 |
34.6 |
参加工伤保险 |
3057.25 |
3.2 |
其中:参保异地务工人员 |
1999.53 |
2.6 |
参加生育保险 |
2711.59 |
9.1 |
全年城市医疗救助21.7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45.2%。农村医疗救助35.69万人次,减少72.8%。民政部门资助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131.41万人次。全年征收社会保险基金2916.74亿元,增长19.1%;年末五种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985.30亿元,增长21.6%。年末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197.48万人,其中,城镇34.09万人,农村163.39万人。全年城镇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18.90万人,下降4.5%。
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5.98万张,收养人员9.02万人。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97万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2542个。共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89.94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55.89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18.79亿元。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6933起,死亡6287人,受伤28682人,直接经济损失59705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性事故11862起、死亡2319人、受伤5407人、经济损失48387.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7%、0.8%、13.6%和13.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11。
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424起,下降1.1%;死亡5647人,受伤28435人,同比分别下降1.2%和2.3%,直接经济损失8016.9万元,同比上升1.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人数为2.53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223起、受伤5247人,同比分别下降10.0%、13.5%,死亡1806人、经济损失2551.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3.5%。
年末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为3.85个,增长15.6%。注册志愿者人数687.83万人,增长8.2%。注册志愿者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数26.89小时,同比下降20.0%。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常住人口1064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3.73万人,出生率10.71‰;死亡人口49.80万人,死亡率4.69‰;自然增长人口63.93万人,自然增长率6.02‰。
表18 2013年常住人口数及其构成
指 标 |
年末人口数(万人) |
比重(%) |
常住人口 |
10644 |
100 |
其中:城镇 |
7212.37 |
67.76 |
乡村 |
3431.63 |
32.24 |
其中:男性 |
5548.72 |
52.13 |
女性 |
5095.28 |
47.87 |
其中:0-14岁 |
1558.28 |
14.64 |
15-64岁 |
8216.10 |
77.19 |
65岁及以上 |
869.62 |
8.17 |
全年水资源总量252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4.5%。平均降水量2245毫米,比上年增长13.4%。年末全省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69亿立方米,增长11.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4665.1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0%。全社会用电量4830.13亿千瓦时,增长4.6%。其中,工业用电量3206.62亿千瓦时,增长5.5%。
全省省级水质监控断面中,I-II类水质的断面比例54.0%,与上年持平;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24.2%,Ⅳ类水质的断面比例10.5%,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2.4%,超过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8.9%。近岸海域海水质量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66.7%,比上年降低7.5个百分点;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12.3%;达到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7.7%;达到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3.0%;处于劣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10.3%。
全省平均灰霾天气日数43天,比上年减少1天;全年日照时数1715.1小时,比正常年份偏少40.1小时。全年珠三角以外地区(12个地级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均达到二级标准;珠三角地区(9个地级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各城市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5个城市二氧化氮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5个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过二级标准。建成污水处理厂415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200.2万吨,增长5.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2.5%左右,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0平方米,增加0.0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