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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创新绿化投入机制,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项目,推进绕城高速、道路节点及出入口等重点区域绿化,开展园区、社区、机关、学校、村庄“五个一”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完成营造林152万亩,建设人工草地300万亩。创新经营管护机制,加大禁牧力度,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地林木依法流转。创新产业发展机制,加强种苗基地建设,新增苗圃面积3万亩,提高林木种苗自给率。每个旗县引进培育2-3家大型加工企业,推动林草资源向林草产业转变。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环境准入,兴和、商都不再审批电石、铁合金、焦化等新增产能项目。加快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电力等重点工程全面完成脱硫、脱硝改造。完善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机动车污染检测,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和强制淘汰政策。建成中心城区PM2.5监测站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建设,城镇污水处理率提高20%以上。圆满完成4项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任务。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加大废弃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实施力度,促进国土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争取自治区延续地勘扶持政策,推进合作勘查和整装勘查,实施100个以上地勘项目。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设置,促进资源就地转化和深加工。
(七)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努力使更多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推进扶贫攻坚工程。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深入实施“三三制”扶贫战略。重点抓好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工作,实现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五通、八有、一产业、一项目”。在工作摆布上,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联系扶贫点机制,扎实开展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全面启动500个贫困嘎查村的整村推进工作,年内完成132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整村推进、4000户移民搬迁任务。在资金投入上,加大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投入1.8亿元财政担保资金,撬动18亿元扶贫惠民贷款,增强贫困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在扶贫对象上,建立精准扶贫机制,开展农村牧区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年内实现10万以上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推进就业创业工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五项工程”。大力推广“乌兰美”培训模式,依托院校搞培训,面向公司促就业,每个旗县市区打造1个劳务品牌,每所职业学校打造1个培训品牌。加强标准化实训基地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建成6个市级实训基地,打造3个自治区标准化实训基地。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转移城乡劳动力70万人。
推进百姓安居工程。围绕“住有所居、居有改善”的目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5.5万套。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广四子王旗农危改的经验做法,统筹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整治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年内完成G6等16条公路和京包、集通铁路沿线的村庄整治任务。继续推进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管理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新农合筹资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90元,门诊统筹人均由60元提高到80元,将恶性肿瘤全部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完善异地参保报销办法,在呼市、包头设立社会保险和新农合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保障标准,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450元,农村牧区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3180元,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300元、3500元。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视频监控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治安形势稳定。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加强人防、地震等工作。抓好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八)全面发展社会事业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深入推进“三项改革”,抓好师德和教师能力提升“两项工作”,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名校带新校、名校带弱校、城市带农村”工程,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加大学前教育普及力度,抓好幼儿园运行管理,学前三年入园率由50%提高到70%。提高职业教育创新水平,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引导和支持民办教育标准化办学,加快民族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推进北京八中分校品牌创建,集宁师院附中、凉城一中创建自治区示范高中。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提高医疗管理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市中心医院等4所市县医院的等级创建工作,完成2所县级医院、14所乡镇卫生院和8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120急救指挥平台。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市卫生园区一期工程投入使用,抓好市第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启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快推进文化等社会事业。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博物馆、科技馆建设,实施6万户广播电视“户户通”等惠民工程。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抓好元代集宁路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0亿元。保持生育水平总体稳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备战十三运会。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全面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统筹发展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
(九)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现有债务,合理举借新的债务,建立负债有度、用债有方、管债有规、举债有责的管理机制。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不合理规定,消除隐性壁垒。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进“宽进严管”的监管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式服务。整顿规范财税、土地、资源配置等优惠政策,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农村牧区土地产权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定价评估体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把更多精力放在改善民生和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上。做好行政审批权的“接、放、管”工作,接好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把本级该放的权力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项管理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95项减为83项。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审批单位人员和项目100%进驻中心,驻厅服务窗口与主管单位100%联网,政务服务电子监察100%覆盖。
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自治区二十八项配套规定和我市具体办法,认真落实精简会议、改进调查研究、规范公务接待等要求,集中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着力强化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各项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加强机构编制、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工作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反对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
各位代表,让乌兰察布更美好,让人民群众更幸福,始终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市政府郑重承诺,要继续为民办好十件实事。
一是对自治区贫困线以下、不具备生产条件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牧民,发放1500元现金补贴。
二是为全市32万户低收入农牧民每户提供1吨取暖用煤。
三是提高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医疗救助水平。城镇职工当年医疗费用总额超过5万元的、城镇居民和参合农牧民当年医疗费用总额超过3万元的,属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再报销50%。同时对其中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在上述报销比例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再救助10%。
四是对当年新入学的3000名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每人每年救助1500元;对当年新入学的1000名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
五是对已经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纳入统一管理的农村牧区幼儿园,实行幼儿免费入园。
六是把2014年作为“社区场所建设年”,完成全市59个300平方米以下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改造,其中新建场所面积达到650平方米以上。
七是实现中心城区重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电子追溯和重点药品零售企业在线监控。每个旗县市区新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示范学校食堂1家,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示范店和药品示范店各5家。
八是对全市2175户农村牧区危土窑全部拆除并新建砖瓦房,完成2.5万户以上农村牧区危房改造。
九是中心城区及旗县市城关镇小街小巷硬化、亮化覆盖率由80%提高到90%以上。
十是在农村牧区布设惠农取款服务网点500个,解决农牧民取款难、用卡难问题。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破浪者领航;千帆竞发,奋勇者当先。乌兰察布已步入了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新形势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