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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省和省本级预算变动情况
2013年全省公共预算收入为1699.22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71.67亿元,各级用当年超收、上年净结余及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增加55.49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安排支出81.05亿元 (连同还本支出,共计安排91亿元),全省公共预算支出由3037.42亿元变动为3445.63亿元。省本级公共预算收入为421.42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因中央转移支付补助增加271.67亿元,当年专项收入超收等安排支出31.82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安排支出38亿元,增加各市县转移支付补助相应减少省级支出359.69亿元,省本级公共预算支出由782.16亿元变动为763.96亿元。
(二)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00.22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收183.84亿元,增长12.1%;公共财政支出执行3030.5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8%,增支271.04亿元,增长9.8%。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56.62亿元,为预算的108.4%,增收52.4亿元,增长13%;公共财政支出执行625.18亿元,为变动预算的81.8%,减支88.82亿元,下降12.4%,主要是2013年起属于市县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由省级改列市县预算所致。初步汇总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全省可实现当年收支基本平衡,省本级略有结余,部分市县可消化一部分赤字。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88.25亿元,为预算的128.5%,增长23.2%;支出执行951.42亿元,为预算的65.2%,增长28.8%。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4.03亿元,为预算的110.7%,增长5.6%;支出执行194.8亿元,为预算的49.6%,下降21.4%,主要是2013年起属于市县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由省级改列市县预算所致。2013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1.85亿元,为预算的101.8%,增长90.8%;支出执行10.16亿元,为预算的94.7%,增长136.3%。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65亿元,为预算的93%,下降12.8%;支出执行6.13亿元,为预算的94.5%,增长59.2%。上述预算执行数字在全省决算汇总后,还会有些变化,具体结果待各级决算编制完毕后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一年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结果,更是全省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为此也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1.增强调控能力,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制定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财政“15条”,我省每年财政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资金达到10亿元以上。落实支持煤炭企业发展“20条”,暂停提取有关费用,减轻煤炭企业负担56亿元。累计取消和免征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营改增”试点惠及企业2.79万户。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1亿元,增加26亿元。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666亿元,增加60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99亿元,增加16.44亿元。2.立足转型跨越,推动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
累计筹措资金40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民航、水利等基础设施和转型标杆项目建设。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产业发展政策、人才引进政策及金融服务政策,筹措资金24亿元用于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集中财力支持发展风电、太阳能、新能源装备等。支持10大文化产业集团做大做强。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着力支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3.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支持新实施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省本级惠农资金规模达到60亿元。支持启动百座小型水库更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盐碱地治理。大力支持“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等特色农业项目发展,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吕梁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困扶贫开发试点。着力推进实施农村“五件实事”。4.保障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由308元、148元提高到351元、181元。高校生均拨款达到1.38万元,着力支持中职教育免学费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各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支持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各项就业政策。推进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村卫生室建设;重大疾病救助病种扩大到20个,大力支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
5.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按10%的比例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压下来的3.49亿元集中用于解决新建100座小水库和农村救灾房屋建设。提出了《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见》,出台了《省级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办法》。省市两级和115个县公开了2013年财政预算;省本级公开了2012年财政决算;省本级、4个市和32个县公开了2013年汇总“三公”经费预算。着力推动县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对民生资金和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18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9%;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2770.2亿元,比2013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8.1%(剔除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同口径比较,下同)。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84亿元,增长7.3%;公共安全支出147.63亿元,增长7.7%;教育支出557.91亿元,增长8.5%;科学技术支出37.97亿元,增长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58亿元,增长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94亿元,增长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14亿元,增长8.7%;节能环保支出64.83亿元,增长9.1%;城乡社区支出182亿元,增长9.7%;农林水支出273.05亿元,增长10.1%;交通运输支出148.98亿元,增长4.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25亿元,增长4.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7.7亿元,增长10.8%;住房保障支出37.9亿元,增长11.3%;预备费31.5亿元,增长7.3%;其他支出141.51亿元,增长5.2%。上述全省预算草案为省代编预算,待市县人代会开过之后,省财政将汇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再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71.9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同口径增长6.9%。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685.26亿元 (其中:当年财力安排支出478亿元;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支出207.26亿元),比2013年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增长11.6%,剔除资源价款收入增收数及下划市县支出后同口径增长0.5%。省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6亿元,同口径增长3.9%;公共安全支出31.22亿元,增长16%;教育支出73.56亿元,同口径增长8%;科学技术支出10.01亿元,同口径增长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2亿元,增长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23亿元,同口径增长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4亿元,同口径增长4.8%;节能环保支出24.69亿元,同口径增长19.3%;农林水支出80.99亿元,同口径增长2.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98亿元,增长22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06亿元,下降3.6%;预备费6亿元,增长20%。
经汇总,2014年省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5.71亿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3亿元,下降8.5%。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29亿元,下降3.2%;公务接待费1.28亿元,下降2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4亿元,下降4.6%。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012.45亿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90亿元;基金支出安排1011.45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21.24亿元,其中: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收入121亿元;基金支出安排329.24亿元。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7.18亿元;支出安排7.18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改革和转型发展资本性支出4.28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2.9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2亿元,支出安排2亿元。
三、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优化调控方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稳定经济增长。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压减散碎项目和一般竞争性领域项目,增强民间投资活力。支持转变发展方式。将财政资金扶持重点转移到加强引导、制定标准、支持创新等方面,支持我省由单一煤电基地向综合能源基地转变。支持激发市场活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机制。发挥信用担保基金、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的作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推进省级科研经费优化整合,重点支持各项创新项目、创新工程,支持知识产权推广和发明创造运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持我省 “一核一圈三群”以及大县城和重点镇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清理对产能过剩行业的优惠政策,整合资金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二)加大三农投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省级新增10亿元补贴资金,支持我省再出台10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推动实施“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和七大产业振兴翻番工程。支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支持建立完善示范带动、项目支撑、政策支持、考核激励等机制,着力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开发工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三)着力改善民生,全力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将农村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60元,分别达到760元、560元。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新建、改扩建20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扩大就业。继续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农村五保分散和集中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每人再提高10%,优抚医院、光荣院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费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10元和360元,对全省重度一级残疾人按每人每年48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吸引银行贷款、社会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促进文化发展。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机制。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四)大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清理财政暂付款,腾出来的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规范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坚决制止违法融资行为。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全面清理涉煤企业收费,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积极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省本级2014年一般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压缩10%,“三公”经费支出数严格控制在预算数之内,实现只减不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加快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设,推进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各位代表:2014年的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团结一致,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全年预算工作任务,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