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2013年海南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稳增长、优结构、促规范、强监管、重节约、提绩效”理财理念,改革创新,真抓实干,着力推进美丽海南建设。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工作成效明显。
(一)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1105.2亿元,增收88.6亿元,增长8.7%(与2012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80.5亿元,增长17.4%,完成预算的102.1%(指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下同);转移性收入624.7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63.0亿元、调入资金27.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48.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0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1105.2亿元,增支88.6亿元,增长8.7%。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009.1亿元,增长10.7%,完成预算的100.1%;转移性支出96.1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2.7亿元、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7.0亿元、调出资金2.4亿元、结余结转42.0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39.2亿元,增收155.2亿元,增长40.4%。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40.3亿元,增长44.5%,完成预算的118.6%;转移性收入98.9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10.9亿元、调入资金3.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4.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39.2亿元,增支155.2亿元,增长40.4%。其中,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422.3亿元,增长44.2%,完成预算的103.5%;转移性支出116.9亿元,其中调出资金5.2亿元,结余结转资金111.7亿元。
2.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745.3亿元,增收71.9亿元,增长10.7%。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57.7亿元,增长17.9%,完成预算的102.5%;转移性收入587.6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463.0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7.2亿元、调入资金10.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5.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60.0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745.3亿元,增支71.9亿元,增长10.7%。其中,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269.4亿元,增长6.2%,完成预算的96.8%(主要是年初列省本级预算的13.4亿元在执行中分配到市县,扣除此因素,省本级完成预算101.6%);转移性支出475.9亿元,包括上解中央支出1.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395.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0.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6.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9.1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18.5亿元、结余结转14.4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4.0亿元,增收29.1亿元,增长25.3%。其中,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96.8亿元,增长32.7%,完成预算的138.8%;转移性收入47.2亿元,包括中央补助收入10.9亿元,调入资金0.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5.7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44.0亿元,增支29.1亿元,增长25.3%。其中,省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58.2亿元,增长75.7%,完成预算的112.1%;转移性支出85.8亿元,包括补助市县支出43.3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结余结转42.2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为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属企业上缴净利润。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亿元。其中,安排1.1亿元用于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资本金注入,安排0.9亿元用于偿还高速公路债务,安排0.2亿元用于省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和解决改制关闭破产省属企业遗留问题等支出,安排0.2亿元调入公共预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二)2013年财政运行的主要成效
2013年我省财政收支运行呈现“收入增幅平稳、收入质量较好、民生保障有力、节支效果初显”的特点。一是财政收入较为平稳,每月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幅度。二是收入质量较好,全年全省税收收入占比达85.7%。三是民生保障有力,全省各级财政民生支出共完成715.5亿元,增长8.9%,占全省支出的比重达70.9%。四是厉行节约效果明显,省级预算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经费支出比重进一步下降,公用经费占比从2012年的8.5%下降到2013年的6%。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确保收入平稳增长。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平稳有序均衡入库,保持较好的收入结构。
2.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落实扩内需政策。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3.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落实十件民生实事资金。及时拨付救灾资金。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4.健全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支持“三农”全面发展。
加大农业保险和金融惠农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积极支持农垦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5.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6.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一是启动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改革。二是修改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在保基本的同时,突出正向激励导向。三是结合三沙市实际,研究确定省对三沙市财政管理体制。四是研究提出儋州和洋浦财政利益分配方案,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7.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着力加强规范财政建设,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快推进项目库改革与建设,完善预算编制结构。扩大国有资本预算编制范围。扎实做好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清理财政和预算部门债权债务,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全面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加强财政法制建设,配合完成《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出台《海南省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启动海南省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开展绩效综合评价。推进财政信息系统开发应用,扩大全省一体化系统覆盖业务流程和应用范围。推动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三)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1.认真研究落实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预决算的决议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审议省级2013年预算草案和2012年度决算草案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梳理和消化吸纳,加强预算管理、加快支出进度。
2.认真研究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
省财政厅承办的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共7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9件,均已按时办理完毕。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增强办理实效,使得人大代表的“良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二、2014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第一年,全面深化改革将极大地释放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随着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推进,一批重要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开工、续建、完工和投产,我省财政经济发展仍将处于平稳上升的运行通道。同时,国家继续实施多项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营改增”试点行业扩围,将减少地方财政收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财政保障任务依然艰巨,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我们必须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更加周全地安排各项财政工作。
(一)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与支撑性作用,建设“民生、绿色、绩效、活力和规范”财政,压缩行政开支,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4年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三是健全预算体系,逐步加强对国有资本收支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四是本年预算安排与上年预算执行挂钩。
(二)全省和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4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15%(与2013年完成数对比,下同),达552.8亿元;2014年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15%,达181.4亿元。
1.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
2014年,来自我省的各级公共财政收入941.6亿元,增加120.5亿元,增长14.7%。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1086.4亿元,增长3.9%(扣除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因素,下同)。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1086.4亿元,增长3.9%。2014年还将根据中央财政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额度进行预算调整,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58.6亿元,增长3.6%。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58.6亿元,增长3.6%。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35.3亿元,增长13.7%;总支出217.7亿元,增长15.5%;本年收支结余1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3.1亿元。
2.2014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691.1亿元,增长0.8%。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691.1亿元,增长0.8%。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9.3亿元,增长3.7%。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49.3亿元,增长3.7%。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亿元,增长12.5%。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亿元,增长12.5%。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9亿元,增长2.9%;支出85.9亿元,增长7.0%;本年收支结余4.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6.6亿元。
(三)2014年省本级补充项目预算安排
为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对财政改革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本级编制了2014年补充项目预算,共27个项目、12.9亿元。
(四)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指财政总收入中可以通过年初预算统筹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453.8亿元。
1.支持经济转型升级。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项目预算共22.0亿元,增长20.9%。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3.4亿元,在补充项目预算安排3.0亿元,共计58.4亿元。
切实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加大“三农”投入。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三农”的项目预算共23.4亿元,增长21.1%。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6.6亿元,在补充项目预算安排2.8亿元,共计32.8亿元。
落实农民增收政策。推动农业稳定发展。改善农村基础条件。
3.支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教育的项目预算共21.7亿元,增长22.6%。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4.1亿元,在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9亿元,共计26.7亿元。
推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投入。
4.支持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项目预算共10.8亿元,增长32.3%。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8亿元,在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5亿元,共计13.1亿元。
5.支持文化科技事业发展。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文化科技的项目预算共7.4亿元,增长26.5%。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3.0亿元,在补充项目预算安排0.3亿元,共计10.7亿元。
积极推进文化发展繁荣。促进科技自主创新。
6.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项目预算共16.7亿元,增长32.5%。另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3亿元,共计19.0亿元。
7.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项目预算共7.4亿元,与上年安排数额持平。另在补充项目预算安排3.3亿元,共计10.7亿元。
8.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补助市县支出400.4亿元(含中央财政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增长3.8%。
2014年,省财政继续向教育、科技、支农支出倾斜。按中央统计口径,2014年省本级安排教育支出33.9亿元,增长15.3%;科技支出3.2亿元,增长26.5%;支农支出19.0亿元,增长18.0%,均高于省本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收入10.2%的增长速度。
省本级预算和补充预算共安排50亿元(含土地出让收入等其他资金来源安排11.4亿元)落实《民生规划》,继续实施教育、就业服务和农民增收、医疗卫生、养老保障和社会福利、保障性住房、公共文化体育等六大民生工程以及其他与民生建设相关的重点项目。
省本级预算和补充预算共安排10.3亿元,全额保障实施2014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
2014年省本级安排公共预算预备费8.5亿元,比上年增加安排1.5亿元,增长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