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02月28日14:0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预算执行 教育均衡发展 煤炭资源税 农村公共服务 增强效能 惠农政策 三江源地区 财政改革 财政工作

一、关于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改革发展稳定的艰巨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积极进取、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68.5亿元,比上年增加48.9亿元,增长15.3%。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4.4亿元,增加38亿元,增长20.4%。

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51亿元,为预算的97.2%,比上年增加63亿元,同口径增长13.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7.5亿元,增长18%;公共安全46.8亿元,增长16.1%;教育121.5亿元,同比增长11.6%;科学技术8.4亿元,增长17.3%;文化体育与传媒25.8亿元,增长36.6%;社会保障和就业162亿元,同比增长27.5%;医疗卫生68.5亿元,增长14%;节能环保66.8亿元,增长51.8%;农林水事务159.7亿元,增长18.9%;交通运输197.9亿元,增长27.8%;住房保障62.8亿元,同比增长33.9%。

全省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1354.9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4.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51.2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8亿元,政府融资平台等资金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2.4亿元,援助收入3.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8.2亿元,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3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4亿元(全省财政决算汇总及中央两级结算后预计还会有所变动),净结余1.4亿元。

(二)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省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5.9亿元,为预算的107.2%,增加14.3亿元,增长23.3%(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长10%)。

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11亿元,为预算的96.8%,增加82.9亿元,增长19.4%。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亿元,增长13.7%;公共安全18.3亿元,增长28.1%;教育14亿元,下降52.8%;科学技术3.6亿元,增长5.9%;文化体育与传媒10.7亿元,增长62.9%;社会保障和就业66亿元,增长13.2%;医疗卫生14.5亿元,下降2.1%;节能环保10.2亿元,增长130.1%;农林水事务20.4亿元,增长18.1%;交通运输181.5亿元,增长24.8%;住房保障35.3亿元,同比增长250.5%。教育、医疗卫生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为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项目尽早实施,将以往列入省级支出的一些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各市(州)列支,从而减少了省本级支出。

省本级预算执行结果,总财力为601.3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5.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70.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51.2亿元,扣除对市州补助580.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86亿元, 调入预算调节基金60亿元,政府融资平台等资金7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1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亿元,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结余30亿元(均为结转下年支出),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赤字2.1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等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52.9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93.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1.5亿元,上年结转37.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2.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7.8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28.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亿元,上年结转26.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8.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9.1亿元。

全省(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0.1亿元。其中,当年完成收入85.7亿元,上年结转94.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8.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1.7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0.3亿元,结转下年0.4亿元。

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是关于政府性融资资金使用情况。为弥补全省建设和发展资金不足,2013年省级政府共融资70亿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确定的重点项目安排,资金均已拨付到位。主要安排用于各类保障房建设30亿元,西宁火车站综合配套及站改8.6亿元,海东撤地建市核心区建设5亿元,机场高速公路沿线西宁段综合整治5亿元,中小学标准化建设3亿元,以及格敦铁路、西宁机场征地拆迁、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等18.4亿元。二是关于新增财力使用情况。省本级在年度执行中新增财力35亿元(其中地方收入比年初预算超收7.8亿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地方政府债券还贷准备金、重点园区省级收入政策性返还外,剩余部分按照财政部要求全部用于补充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保持投资强度,创新投入方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围绕稳增长,把扩大投资作为稳增长的关键,综合采取预算安排、财政贴息、预拨资金以及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做大投入总量,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提前启动了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支线机场建设、退牧还草、棚户区改造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东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西宁火车站综合配套工程、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地面数字电视无线覆盖等工程的实施,共投入资金312亿元,增长22.3%,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的拉动作用。围绕调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扩大“营改增”范围,积极引导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农牧业加快发展和结构调整,全面落实财政强农惠农政策,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支持力度,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支持推进“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全力推进扶贫攻坚,有力促进了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为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切实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新10条措施,加大对循环经济、工业“双百”、科技创新、园区建设、节能减排以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共减免企业各项税收78.3亿元。为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支持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保障房建设、节能产品消费补贴等鼓励消费政策,促进文化旅游商贸融合发展,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了“营改增”改革,延长汽车、家电下乡补贴政策,促进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围绕破解融资难题,积极推动财政职能与金融工具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9亿元,规范政府性融资平台管理,支持省级信用担保公司发展,支持成功发行私募债和中期票据,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财政和金融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双轮”驱动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地发挥。围绕区域协调发展,落实财政支持区域发展政策措施。继续坚持财力下移,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对下补助总量达到639.4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9.6亿元),基层政府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积极协调北京、上海等六省市落实对口援青资金10.4亿元,加大对六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海东撤地建市、玉树撤县建市核心区建设,启动格尔木、德令哈市新区建设;全力支持玉树重建收官,在保障资金需求的同时,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支持玉树州、县公益性项目和市政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营,全面开展了玉树灾后重建资金清算、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等工作,为后续交接奠定了基础;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果洛发展政策措施,加大项目、资金安排倾斜力度,促进果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财力规模持续扩大。为增强财政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千方百计做大财力总量。面对异常严峻的收入形势和财政收支矛盾,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协调,狠抓任务落实。针对工业经济下行,特别是下半年以来财政收入增速逐月回落的情况,会同税务等征收部门,加强分析协调和考核工作,依法加强征管,扭转了收入下滑趋势,确保了收入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面对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和灾后重建、保障房等专项补助减少,特别是中央清理归并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新增专项减少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深入研究和挖掘特殊性因素,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经过各方面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争取中央专项补助目标任务(中央各类专项补助494亿元,增长10.5%),特别是在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公路交通建设补助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确保了财力稳定增长。同时,认真抓好政府外贷争取工作,支持招商引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多渠道扩大政府支配资金规模。

三是坚持民生优先,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始终把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作为重要任务,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着力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加快发展。全年财政民生支出达到946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5.6%。围绕实施收入倍增计划,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实施了规范津补贴、住房补贴、发放乡镇工作岗位补助等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的有关政策,落实国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高海拔折算工龄补贴等政策,统筹提高了城镇低保、大学生“三项制度”等其他群体的补助标准,有效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继续提高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补助等部分民生政策补助标准。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协调增长。围绕提升社会保障层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和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认真落实残疾人康复及生活补助、孤儿救助等社会救济福利政策。围绕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十件实事,重点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实施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工程,推进科学普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及安全生产等工作,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围绕改善生态环境,支持全面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期工程,垫支启动了二期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政策,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污染治理的投入,积极支持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垃圾处理以及环青海湖、湟水河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支持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农牧区清洁工程,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围绕稳控物价,综合施策,支持推进全省“菜篮子”工程、平价市场和商店建设,对农资、农产品生产储备和流通环节给予贴息补助,安排价格调节基金,及时向市场投放平价粮油,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为实现物价调控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社会治理创新,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和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提高了乡镇政府、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和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标准,社区补助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西部省份前列,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提前两年实现国家确定目标。筹措资金支持实施万名干部下基层重点帮扶行动。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面对强化管理、增强效能的迫切需要,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推进工作,在积极支持推进全省各项重大改革的同时,注重财政改革创新,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健全省对市(州)县乡三级考评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机制,扩大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考评范围,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实现全覆盖;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层层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5%的任务,实现了压减目标。税制改革进展顺利,认真做好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精心制定改革方案,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跟踪监督实施情况,确保了改革平稳推进。全省“营改增”试点企业达3868户,累计减少税收4.6亿元,减负面达到96.9%,其中小规模纳税人达到100%,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同时,积极争取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预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规范和改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公开财政和预算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了全省县级以上“三公经费”支出,提前两年实现国家确定目标。建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事前公示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资金在安排前向社会公示。财政管理更趋规范,加强对重点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了城乡低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农、教育、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健全管理机制,促进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同时,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了债务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和通报制度,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省收支任务圆满完成,支持发展保障有力,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改革创新深入推进。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财政部及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幅趋缓,争取中央补助难度加大,各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财政刚性支出固化严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有的基层政府理财水平与快速增长的财力形势不相适应,支出结构调整和政策跟进等还显得滞后;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向纵深推进的力度还需加大,步伐还需加快,有的省级部门对改革的重视跟进程度还需加强;政府性债务结构有待优化,部分地区债务规模增长较快,风险不容忽视;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在一些部门依然存在,项目管理绩效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亟待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需要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创新举措,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4年全省财政收支安排和省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对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 2014年全省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指向性,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2014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07.2亿元,比2013年完成数增长10.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51.3亿元,增长12%。

全省年初总财力安排1056.8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51.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54.5亿元(含提前预告专项258.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0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11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056.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0.9%。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67.9亿元,增长15%;公共安全42.5亿元,增长26.9%;教育125.5亿元,增长27.5%;科学技术8.8亿元,增长33.3%;文化体育与传媒19.5亿元,增长26.6%;社会保障和就业134.8亿元,增长17.2%;医疗卫生42亿元,增长31.3%;节能保护57.8亿元,增长27.6%;交通运输135.4亿元,增长50.4%;住房保障支出68亿元,增长23.6%;农林水事务138.5亿元,增长29.4%;其他各项支出215.8亿元,增长44.3%。上解支出0.3亿元。

(二)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省本级年初总财力为543.1亿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亿元,中央补助收入312.1亿元(含提前预告专项174.2亿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收入40亿元,统筹调入各类资金111亿元。

省本级支出安排542.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5.7%。主要安排:一般公共服务20亿元,增长17.6%;公共安全13.2亿元,增长25.7%;教育49.2亿元,增长31.6%;科学技术8.3亿元,增长31.7%;文化体育与传媒9.2亿元,增长31.4%;社会保障和就业77.9亿元,增长19.8%;医疗卫生26.6亿元,增长34.3%;节能保护11.5亿元,增长74.2%;交通运输130亿元,增长65.6%;住房保障支出44亿元,增长27.3%;农林水事务50.7亿元,增长33.8%;其他各项支出102.2亿元,增长28.7%。上解支出0.3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等预算安排。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99.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9.4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0.3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64.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51.1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8.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01.5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0.6亿元(含上年结余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安排0.6亿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对今年全省经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省本级预算安排的总体考虑:一是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着力抓好组织收入的基础上,加大统筹资金力度,保持省级财力合理增长,努力保证各方面资金需求。二是积极跟进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保持一定的投资强度,加大经济转型升级、生态保护与建设、扶贫攻坚,以及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继续增加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资金安排,统筹考虑了其他方面的基本支出。三是优先安排和增加了支农、教育、科技、文化等事业发展的正常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安排。

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重点安排了以下项目:一是努力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安排资金81.9亿元,增长63.2%,支持基础设施及推进城镇化建设、项目前期、公益性项目贷款贴息、水利建设和交通等,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安排资金30.1亿元,增长30.1%,支持现代农牧业、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等,推动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农牧民增收。三是着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安排资金43亿元,增长17.8%,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及节能减排、服务业发展等,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四是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安排资金24.3亿元,增长30.2%,支持“三江源”生态补偿和二期工程建设、大气污染行动计划、湟水河流域治理、重点景区及交通沿线生态环境整治等,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五是支持保障住房建设,安排资金32.4亿元,增长32%,统筹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奖励性住房、城镇保障性住房及草原新帐篷等,改善城乡居民人居条件。六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14.1亿元,增长48%,支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医保筹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鼓励创业就业等,提升保障层次和水平。七是继续加大社会事业及社会治理投入力度,安排资金53.4亿元,增长20.5%,支持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八是安排资金67亿元,增长89.3%,统筹用于政府还贷、支持重点改革、调整职工收入分配、支持重点帮扶村等。

三、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推动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坚持和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明确财税政策支持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继续保持一定的投资强度,优化投资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交通、铁路、水利、城镇化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农牧业、教育卫生方面的投入力度,着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创新投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拓宽社会资本投融资渠道,鼓励参与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增强财政对“三农”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全面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作用,支持推广旱作农业技术。支持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支持提高种粮补贴标准,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深入推进农牧区综合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农村集体产权、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机制四项制度创新。三是着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发展工业“双百”、循环经济和园区建设,推动重点行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和化解过剩产能,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加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推动产学研体系建设。加大对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支持力度,加快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支持实施开放融入战略,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四是支持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健全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支持信息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高原旅游名省建设,支持推动高原特色旅游与文化、体育融合发展。调整完善财政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水平。五是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相关财税政策,合理配置资源,支持建立城镇化成本分担保障机制和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统筹推进东部城市群、格尔木、德令哈、玉树等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支持美丽城镇、乡村建设,促进城镇个性化发展。支持实施一批市政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项目,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六是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支持推进三江源综合试验区二期工程建设,深入实施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和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湟水河流域综合治理,支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企业减排治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稳步推进“金太阳”等新能源示范工程建设。七是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和项目,不断提高财政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易地扶贫和整村推进力度,积极扶持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扶贫工程的投入和资金保障力度。

(二)坚持做大收支总量,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积极主动适应宏观政策发生的新变化,进一步强化财政增收举措,坚定不移做大财力总量,持续增强保障发展能力。在收入上,在积极培植财源,依法加强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实现的同时,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坚持不懈做好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工作,尤其要在寻找新的增长点上下功夫,确保全省财力稳定增长。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继续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支持解决增加投入问题,落实好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金融创新发展,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支持解决金融服务乡镇空白网点,实现全省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着力解决“三农”融资需求。继续抓好政府外贷、招商引资等工作,弥补财力不足,多渠道扩大政府支配资金的规模。在支出上,通过强化支出责任,加强支出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同时,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不合理开支,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

(三)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要求,把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在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加强监管上下功夫,统筹支持各项民生建设,注重可持续性。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完善培训机制和补贴制度,强化政策落实力度,拓宽就业渠道,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群体及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企业下岗人员的就业工作,有效增加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适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城乡低保、优抚对象、高龄补贴、健康体检等补助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推动城乡收入持续增加。全面落实城乡收入倍增计划,继续深化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落实惠农补贴、草原生态补偿等政策,支持提高相关民生补助标准,规范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政策,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支持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适当提高寄宿制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深入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支持高中阶段和职业教育,优化高校教育布局和学科设置,加大中小学教师培训,促进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度提高城乡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公益性文化设施投入,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西新五期等工程建设。统筹推进安居工程建设。继续支持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草原新帐篷和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落实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支持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饮水安全、道路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支持实施重点景区、交通沿线和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力稳控物价。大力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建设,支持发展健全流通体系,完善相关补贴政策,落实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

(四)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以现行体制为基础,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统筹推进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试编三年财政规划,建立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在全面推进各级财政及预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同时,着重在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专项资金,以及深化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等方面下功夫、做文章。在认真摸清底数的前提下,统筹提出意见,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结余定期清理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存量资金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以弥补投入不足的问题。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办法,在继续做好源头整合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协调推动部门进一步做好预算安排资金、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统筹整合力度,着力解决财力不足和投入有限的问题。研究探索民生投入改革,引入绩效评估机制,重点对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效率性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完善政策、集中资金、重点攻关,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改革,积极创新管理方式,逐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争在养老服务、就业培训、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国家有关税制改革的准备工作,积极推进“营改增”扩围改革试点,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拓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全面清理规范市(州)、县自行违规出台的税费减免、先征后返等财税优惠政策,有明确期限的要到期停止执行,未明确期限的要规定政策终结的时间点;进一步规范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三是完善省对下财政管理体制。围绕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在保持现有事权和财权格局基本稳定前提下,及早着手研究省对市(州)收入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健全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继续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升县级基本支出保障能力。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切实强化财政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绩效。坚持科学理财,健全制度体系,全面加强管理基础工作,推进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一是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要求,加快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监督问责,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围绕绩效目标管理、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和综合绩效考评等重点考评,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一些重大专项开展中期绩效评估,努力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加大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促进绩效管理质量的提升。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市(州)政府举债权限和用途,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实行债务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范预警和通报制度,严密监控各地政府债务规模,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四是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快资产配置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体系建设,推进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建设,加快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研究制定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强化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专户核准规定。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加强对各级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及业务指导,切实管好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五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把财政监督职能延伸到财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要重点加大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民生项目的资金监管,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统筹协调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层次。

各位代表,今年财政工作的任务异常繁重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坚定信心、顽强拼搏、务实苦干、开拓创新,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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