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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10月20日电(记者李平)为加快扶贫开发,贵州将扶贫生态移民贫困户补助标准由之前的每人1.2万元提高至每人2万元,非贫困户补助标准仍为每人1.2万元。差别化的补助政策适用对象为“十三五”期间计划搬迁的142万人。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贵州省扶贫开发大会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贵州将对仍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105万贫困人口和37万生态脆弱区的农民实施移民搬迁,重点搬迁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黔桂山区、乌蒙山区、武陵山区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区的贫困群众。
对于搬迁出来的群众,贵州将严格执行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严格执行迁出地旧村庄、宅基地拆除复垦,复垦面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移民搬迁复垦土地置换,土地级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移民对象,以激励移民拆除旧房。
与此同时,对于搬迁户原有耕地,贵州将结合山区农业开发、退耕还林和扶贫政策,通过土地流转或专业社合作社等方式,扶持移民对原有承包地退耕改种经济林、水果或中药材,实现生态修复和移民增收双赢。
从2012年起,贵州全面启动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计划9年对居住在深石山区、生态功能区、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204万贫困人口移民搬迁至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服务区等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以推动科学治贫、精准脱贫。截至2014年,贵州已实现42.4万人口“挪穷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