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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10月17日是中国第二个扶贫日、世界第23个消除贫困日。10月16日,中国正式举办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16日下午,在“国际发展议程与精准扶贫高级别会议”上,重点围绕国际发展议程与宏观减贫战略、中国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与国际减贫经验进行交流研讨。本次会议的社会扶贫论坛上,围绕着社会扶贫在新时期扶贫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等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论坛上,北京大学贫困地区发展研究院院长雷明以“社会扶贫与精准扶贫—论社会扶贫精准化”为主题作了发言。
以下为发言实录:
扶贫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政府有职责,社会有责任,民众有义务。近年来,许多社会力量已以不同形式进入扶贫开发领域,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扶贫开发工作,有的已经取得可喜成效,已经成为扶贫开发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参与扶贫开发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宽,对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辐射带动作用也越来越明显。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扶贫在为贫困地区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创造了许多可借鉴、值得推广的丰富经验。
尽管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已有了很好的开端和基础,但在具体的工作中尤其是在精准扶贫方面还存在亟待完善的地方,还存在着各级政府支持力度不到位、缺乏组织引导、宣传鼓励不够,参与程度不高、政策配套未能跟上、存在着重援助轻共建发展思想等诸多问题。
面对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时间节点,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扶真贫、真扶贫”要求,切实做到“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推动社会力量自觉自愿精准地参与扶贫开发,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建议:
1.主体精准化——积极引导多种形式参与精准扶贫
围绕做好社会扶贫工作,首先要落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比如: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需求清单,制定规划计划,综合协调、进度通报、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做好社会扶贫大平台引进、本土平台培育;农工办负责把社会扶贫作为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驻村帮扶年度考核;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社会扶贫配套资金保障工作,制定出台财政奖励扶持办法。此外,还要大力推动各民主党派、政府有关部门和无党派人士、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扶贫。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可以不拘形式,不论内容,应根据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自身的条件、能力精准开展。基础较好、能力较强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可以直接参与定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实行“整村推进”帮扶; 条件具备的可以与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开展“与村共建”“与户共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属农产品加工类社会组织、企业的,可以将产业基地建在贫困村,通过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基础稍差,条件稍欠的,可以直接帮助建设一个具体项目,或修一条路,或建一个篮球场,或建一个饮水工程,或者帮助几个失学儿童完成学业,或为一个困难家庭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
2.引导精准化——进行科学有效的组织引导
要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建立和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扶贫组织动员和信息服务渠道,建立和完善社会扶贫激励和约束机制,创新社会扶贫资源筹集、配置、使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扶贫部门协作机制,对社会扶贫工作进行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底考核,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社会扶贫成效突出组织、企业、个人,给予奖励;对损害社会扶贫形象的不良行为,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予以惩罚;将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纳入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规划, 统一部署,统一协调, 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扶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社会扶贫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协调指导、工作推进、检查考核等;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政府有关部门等部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工作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社会力量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成立社会扶贫协会,形成政府、协会、驻村工作队共同推进社会扶贫的工作机制;
3.保障精准化——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不能靠行政命令,只能通过政策激励、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引导、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主动参与,才能具有生命力。针对当前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统筹协调财政、税收、农业、国土、林业、工商、金融、国资委、政府有关部门等部门,制定出台对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如无偿捐助的税收抵扣、扶贫项目支持、社会组织、企业、个人贷款贴息、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扶贫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专项用于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加大财政对扶贫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政府购买扶贫领域服务的具体措施。简化扶贫社会组织登记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设立扶贫再贷款,企业、合作社、实体只要带动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就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用财政的资金撬动金融的资金,用金融的资金撬动社会的资金, 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4.服务精准化——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
切实围绕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扶贫开发搞好服务保障。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的衔接上积极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瞄准帮扶对象;在项目规划、资金安排上给予配合,特别是在引导受援村方面,真正做到组织配合、制度配合、土地配合、劳力配合、观念配合,力求帮扶产生明显成效;要搭建村企合作的服务平台,重点搭建产销对接、银企对接、研企对接的平台,促进社会组织、企业、个人与农户、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的有效对接,实现社会组织、企业、个人与农村资源、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村企共建的效率和水平;努力为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提供政策、项目、社会信息等方面服务,帮助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引进和培养人才,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各种展销、拓展商务洽谈,扩大影响力,将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发展规划与扶贫开发整体布局结合起来,为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扶贫提供保障;建立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通报制度,在表彰奖励上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评比,加大社会扶贫的宣传力度,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跟踪式专项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灵活运用微博话题、微信栏目,对社会扶贫工作持续开展宣传报道;依托双联行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群众在社会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尤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社会扶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社会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在每五年开展一次社会扶贫表彰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扶贫荣誉表彰体系,对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扶贫开发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纳入全国统一表彰奖励,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使在参与扶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力量和爱心人士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老百姓中有口碑。
5. 对接精准化——建立全社会网络扶贫平台
互联网时代,贫困群体更加需要信息技术的帮助,信息贫困是最大的贫困,实施网络扶贫,消除“数字鸿沟”,让贫困地区每一位贫困个体都能公平地享受到高质量的现代信息服务。这就需要我们利用充分新技术,大力推进现代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在减贫中的应用,实现精准对接, 通过互联网提供自由自在的对接,来实现社会扶贫的精准化、信息化,为社会扶贫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另外,现在各地已有的各种扶贫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却呈现出早年信息化曾经出现的“信息孤岛”现象。为此,整合现有资源,尽快搭建全国性综合网络扶贫平台已势在必行。
具体来说,构建全国性综合网络扶贫平台,就是要充分发挥现代网络技术优势,推进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彻底消除“数字鸿沟”,真正建立一个全社会各个行为主体都能参与、都能看到,精准到位、清晰度强的围绕社会扶贫的网络支撑体系,将精准扶贫等各项扶贫工作直接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信息,和社会扶贫的精准信息直接进行点对点的对接。在此基础上,发挥网络平台和电子商务、电子政务扶贫功效,通过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打造“电商扶贫工程”工程,为构建全社会扶贫提供重要的支持,最终推动全社会扶贫发展。
6. 持续精准化——打造社会扶贫生态
构建良性发展和动态平衡的社会扶贫生态系统,对于持续有效地化解扶贫开发中各种风险,提高扶贫资源使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减贫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顺利完成现阶段精准扶贫任务,最终实现可持续减贫与发展、圆广大贫困群体早日奔小康美丽梦想的伟大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这里所谓的社会扶贫生态是由社会扶贫生态主体和社会扶贫生态环境构成的、彼此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动态系统。其中,社会扶贫生态主体是指社会扶贫产品和社会扶贫服务的供应者或生产者,主要是社会扶贫机构和个人。按中国目前农村实际情况来说,这里,社会扶贫主体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NGO、各社会团体以及居民个人。社会扶贫生态环境,是指社会扶贫生态主体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社会、经济、法制、信用、政府服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环境,其中既包含社会扶贫产品和社会扶贫服务,也包括社会扶贫决策机构和社会扶贫监管机构,更包括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中各种环境要素。这里的社会扶贫产品和社会扶贫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指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乡。
作为一个有机动态的体系,社会扶贫生态系统更加注重人们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改变单个行为方式,以增强扶贫的凝聚力和组织性,发挥人们互助性和利他性,进一步提升人们的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意识。
可以说,构建社会扶贫生态,对于持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立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精准提高贫困群体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户、贫困村可持续脱贫,确保顺利实现减贫与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构建社会扶贫生态,也是促使政府各个部门以及民间组织和其它社会成员,都能够把减贫反贫作为自身的一个重要职责, 精准发力,进而形成一个由多方共同体,有机构成的社会化减贫反贫的精准高效的实施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