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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积推广尚有难度
“光伏扶贫”资金来源稳定,精准扶贫确保了贫困群众真正受益。安徽省能源局总工程师钱立家在《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介绍:“2013年,‘光伏扶贫’投入资金300万元,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00万元。”可以看出,政府“光伏扶贫”的立足点是“扶贫”,该模式并不适用于农村大面积推广,未在扶贫范围之内的村民,安装光伏电站仍缺乏合理的商业模式。
钱立家介绍,为提升庭光伏电站的比例,2014年,合肥市也出台了一个较高标准补贴。对全市范围内城镇居民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光伏组件产品建成并网的家庭式光伏电站,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县(市)财政按照3:1的比例共同承担。
据了解,合肥市已经在积极探索“企业农户共同投资、发电收益分成”新模式。“尽管补贴政策优厚,但要农民自己拿出数万元投资超长收益的项目,困难还是比较大的。需要多种途径帮助农民解决资金问题,如电费抵押、分期付款、企业共建等方式。” 钱立家说。
电网改造、运维不容易
政府、企业、村民共同出资的安徽省六安市金寨村1000户“光伏扶贫”,似乎为农村光伏市场打开了一种新思路。据该项目承建企业信义光伏电站总监丁立华介绍,金寨县属于全国贫困县,信义光伏协助金寨县1000户贫困家庭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建成后,电站所有权归属以及电费收益全部归村民所有。大约用2-3年的时间,村民就可收回初始投资成本,并继续享受长年的售电收益。
目前,虽然这一模式对在农村大面积推广光伏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但是,农村电网设施基础较差、农网改造缓慢、村民居住较为分散,依然给电站后期维护增加了困难。安徽省电网企业负责人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省电网正在对部分农村区域的电网进行改造,建立微网系统进行本地消纳。这样既保障了电力供应,又不需要因电力输入建设或大规模改造输电线路,也节约了电网方面的投资。“合肥市财政局也将拿出0.02元/Kwh专项资金用于光伏电站的后期维护。”合肥市发改委副调研员宋功华在介绍工作时说。
“光伏扶贫”不仅开辟了一条新的扶贫渠道,也打破了国内长久以来“输血式”的扶贫模式,由单一的资金扶贫转向“造血式”的扶贫模式,对国家扶贫渠道的探索具有开拓意义。当前,作为一项让百姓受益的政绩工程,被纳入扶贫名单的6省30个贫困县,均在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客观上也推动了农村光伏应用市场的启动。但不可否认,农村大面积推广光伏应用,仍需各级政府探索出一套全新的创新性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