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我国扶贫标准 改革开放以来累计减贫2.5亿人

发布时间: 2014-10-16 15:39:56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扶贫 减贫 扶贫日 政府援助 企业合作 定点帮扶

按照我国扶贫标准,1978—2010年累计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考国际扶贫标准,我国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但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新的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我国农村还有8249万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还任重道远。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是记者从日前国新办举行的扶贫日和社会扶贫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介绍,这些年我国的社会扶贫初步形成了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军队参与扶贫三方面的基本框架。目前,31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全国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点扶贫实现了对重点县的全覆盖。2013年,地方层面组织的定点扶贫单位约13.5万个,帮扶13.6万多个贫困村。东部共有18个发达省市与西部10个省(区、市)建立扶贫协作关系,基本形成了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和人才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体系。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帮扶了63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

郑文凯说,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将重点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据了解,国务院扶贫办与中组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将广泛深入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着力从业务指导、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服务监管等方面有所推动和突破。

针对一些县“脱贫以后不愿意摘帽”或“戴着贫困帽炫富”的现象,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苏国霞介绍,正研究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建立扶贫县的约束机制,实行贫困县的退出机制,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放到扶贫上来。

贫困县享受国家的政策支持,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约束。苏国霞介绍,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对贫困县建立约束机制:一是必须作为事项,比如贫困县的财政投入要安排相应的比例用于民生用于扶贫;二是禁止做的事情,比如建造宽马路、大广场等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三是提倡作为的事项,提倡每一届县级班子任期内作出完成多少减贫任务的承诺。

按照我国扶贫标准,1978—2010年累计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考国际扶贫标准,我国共减少了6.6亿贫困人口。但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新的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我国农村还有8249万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还任重道远。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是记者从日前国新办举行的扶贫日和社会扶贫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郑文凯介绍,这些年我国的社会扶贫初步形成了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和军队参与扶贫三方面的基本框架。目前,31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全国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点扶贫实现了对重点县的全覆盖。2013年,地方层面组织的定点扶贫单位约13.5万个,帮扶13.6万多个贫困村。东部共有18个发达省市与西部10个省(区、市)建立扶贫协作关系,基本形成了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和人才支持为主要内容的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体系。军队和武警部队共帮扶了63个贫困县547个贫困乡。

郑文凯说,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将重点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参与扶贫。据了解,国务院扶贫办与中组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将广泛深入动员民营经济、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着力从业务指导、搭建平台、营造氛围、服务监管等方面有所推动和突破。

针对一些县“脱贫以后不愿意摘帽”或“戴着贫困帽炫富”的现象,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苏国霞介绍,正研究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建立扶贫县的约束机制,实行贫困县的退出机制,引导贫困县把工作重点放到扶贫上来。

贫困县享受国家的政策支持,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约束。苏国霞介绍,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对贫困县建立约束机制:一是必须作为事项,比如贫困县的财政投入要安排相应的比例用于民生用于扶贫;二是禁止做的事情,比如建造宽马路、大广场等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三是提倡作为的事项,提倡每一届县级班子任期内作出完成多少减贫任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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