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和中国农业银行签署金融扶贫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 2014-10-16 15:14:0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马清荣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扶贫日 农村扶贫开发 金融扶贫机制 发展增收 农业银行

中国发展门户网10月16日讯(实习生马清荣)据国务院扶贫办消息,在全国首个“扶贫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农业银行于2014年10月15日在京签署“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农业银行行长张云出席了签约仪式。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力度,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日益广泛深入地影响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是支持服务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重要力量,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手段,对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农业银行始终以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己任,自25号文件发布后,农业银行按照中央精准扶贫工作的要求,制定农业银行金融扶贫10条措施,全面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发放,积极实施产业化扶贫。 2011年以来,大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布放电子机具17万台,基本实现了对具备通信网络条件贫困村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在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累计投放贷款17000亿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累计投放贷款近8000亿元,有力的支持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创新机制扎实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新时期、新形势下,金融服务已成为推动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农户脱贫的基本条件,在扶贫开发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按照精准扶贫、科学扶贫的新要求,国务院扶贫办高度重视金融扶贫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完善扶贫开发中的金融服务做出了要求。二是与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特惠措施,进一步完善思路、改进办法、创新方式,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提供扶贫特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鼓励各级地方政府、扶贫部门加强了与农业银行的合作,创造了甘肃“双联惠农贷款”、内蒙“富农贷”、“强农贷”等金融扶贫产品,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

根据协议,国务院扶贫办和农业银行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合作力度。把解决贫困地区、贫困户贷款困难,作为帮助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关键一招,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支持,每年向贫困地区新增贷款投放不低于1000亿元,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贷款余额翻番。以市场化运作推动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支持贫困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色旅游资源开发和重点民生工程。在普惠金融的基础上,采取特惠金融政策措施,发挥制度优势,创新发展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努力解决穷人贷款难这一世界性难题,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努力让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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