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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3日电(记者杜宇)截至2014年9月底,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实物方式及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全国累计解决了近4000多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约1900万户是城镇低收入家庭。这是记者13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倪虹介绍,在约190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中,包括了约450万户城镇低保家庭。
他说:“从抽样调查情况看,城镇低保家庭中住房困难户约占低保家庭总数的四成,因此,可以说,经过这些年的努力,通过多种渠道,我国现有城镇低保家庭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同时还解决了数以千万计的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倪虹表示,当前,各地正在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的并轨运行,在具体实施中将坚持分层实施、梯度保障的原则,继续把解决城镇低保家庭等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作为重点,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