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哪些资助贫困生政策?如何才能获得资助?

发布时间: 2014-09-02 09:31:26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教育部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学生 资助 高校 家庭困难 政策 渠道 落实 奖助政策

从家门到校门、从高中到高校,资助政策无缝衔接

问5: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哪些资助?

答:每年6月份,财政部、教育部都要印制数百万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让每一所高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到每一位新生手中。新生在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后,如实填写调查表,经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后,据此申请办理入学前和入学时的资助项目:一是路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中西部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这是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的,向中西部地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补助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向原就读高中申请。经认定、评定后,每生可获得省内500元、省外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二是缴纳学费和在校期间生活费有困难的,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大部分省份均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全国30个省份、86%的区县。大多数学生可以在线提出申请或在就读高中提出预申请,经当地民政部门或所在高中审查盖章后,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借款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入校时由学校帮助办理贷款确认回执手续。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三是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问6: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

答: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方便广大高校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反映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教育部全年开设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每年8月15日-9月15日,在新生入学期间专门开通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每天从早上8点开通到晚上8点。同时,教育部还通过门户网站设置的政策咨询专栏答复相关咨询,学生和家长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反映资助政策执行有关问题。在校生可以到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咨询及办理手续。除教育部门外,个别金融机构也开设了咨询电话,如国家开发银行全年开通95593热线电话,想了解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可拨打咨询。

表现好、手脚勤,获取资助更光荣

问7:在校期间,哪些人可以获得哪些国家奖助政策?

答:包括高职学生、第二学位学生在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以及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以申请获得以下三类奖助项目:一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这是助困类资助项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全国平均20%的本专科生可获得;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凡是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能获得。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本科生平均3000元,硕士生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不低于1万元。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用于解决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支出。二是特别优秀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这是奖优类资助项目,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每年奖励4.5万名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和5万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奖励标准是每生每年本专科生8000元,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国家奖学金属于一次性奖励,与目前的学费标准相当甚至有节余,获得者可以基本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支出。三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这是奖优助困相结合的资助项目,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生,3%的本专科生每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奖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用于奖励支持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每生每年硕士生不超过1.2万元,博士生不超过1.8万元。励志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都可以用来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问题。也就是说,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在获得国家助学金以后,还可以通过勤奋学习,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可以基本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或学习费用等支出。

问8:这些国家奖助政策需要怎样的程序获得?

答: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都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一是本人申请。有意参评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都可以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提交申请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资格认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其中,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获得。三是综合排名。申请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都要位于前10%,若其中一项或两项排名超出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四是两级公示。院系将通过组织答辩、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形成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为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正,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一般实行院系和学校两级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诉。

问9:除获得国家奖助学金之外,高校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资助,以及如何获得?

答:一是部分师范生,可以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如果是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以及部分地方试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政策。二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可通过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力发展,大部分省份已停办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如要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先与就读高校联系,咨询是否能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二是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解决学费和还贷问题。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对之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可在应征报名时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申请一次性补偿或代偿,经学校审核盖章和县级征兵部门盖章后,由学校帮助办理。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高考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直接入伍学生),入学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三是退役士兵,可享受学费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从2014年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将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即各高校要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应资助的学费,待审核后,中央财政按程序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资金拨付给相应高校。四是学有余力的可申请勤工助学和“三助”岗位津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本专科生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高校统筹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高校通过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同时,研究生还可向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校承担。六是除此之外,还可以申请校内设置的各种资助项目。包括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的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学费有补偿、贷款可代偿,下基层和去当兵“不吃亏”

问10:学生毕业期间和毕业后,可以申请哪些奖助项目?

答:学生毕业期间和毕业后,可通过学校申请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主要是指两类毕业生:一是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目前,部分省份参照中央部属高校做法,面向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了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二是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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