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公告
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国开发[2004]2号)要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对2008年度财政扶贫和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围绕“民生八大工程”,以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和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围绕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实施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围绕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实施扶贫移民安居工程;围绕提高贫困群众素质,实施“雨露计划”培训工程;围绕贫困群众增收,实施“百万贫困户增收工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集中连片、板块推进,加快贫困地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贡献。
主要任务指标是:启动建设扶贫重点村1300个,完成扶贫移民搬迁5万人,实施“雨露计划”5万人,实现60万贫困人口脱贫。
二、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会议研究,今年扶贫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的原则是: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80%用于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用于非国家重点县,坚持到村到户。
2、中央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革命老区县,省级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用于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面上有扶贫任务的农业县。在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上,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市、县倾斜。
3、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任务和标准,足额落实本级财政配套资金。
秦岭北麓9个县(区)和渭北“旱腰带”5个县,要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省、市、县(区)1:1:1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
4、坚持项目整合和资金捆绑使用。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各种涉农项目,捆绑使用各类资金,发挥规模效应,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三、项目和资金安排意见
(一)财政扶贫资金
1、重点村整村推进项目。安排资金36030万元(包括秦岭北麓和渭北旱腰带扶贫项目1650万元),启动重点村整村推进1300个,补助标准仍按1000人以上的村30万元、1000人以下的村25万元执行。
2、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安排资金11130万元,完成5万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继续执行“l+5”的补助标准。
3、“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安排资金8120万元,培训贫困户子女5万人。从今年开始,对参加培训的贫困学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的生活补助和150元的安置交通费补助。
4、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地区党政干部素质培训项目。安排资金1610万元,其中市、县实用技术培训1010万元,省级科技下乡培训400万元,贫困地区党政干部素质培训200万元。
5、残疾人扶贫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
6、绩效考评奖励。安排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奖励。
7、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安排资金3000万元。
8、农村卫生项目。安排资金1000万元,用于贫困地区50个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
9、扶贫贷款贴息及互助资金试点。安排资金7370万元。其中,小额到户扶贫贷款贴息632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700万元,奖补资金试点200万元,互助资金试点150万元。
(二)以工代赈(国债)扶贫资金
1、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22500万元
(1)基本农田(淤地坝)。安排1300万元,改造石坎梯田0.75万亩,新修坝地1.8万亩。
(2)小型农田水利。安排3800万元,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7万亩。
(3)乡村道路。安排11065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四级道路1150公里,桥涵1900延米。
(4)人畜饮水工程。安排5000万元,解决20万人、7万头家畜的饮水困难。
(5)水毁工程修复。安排1000万元,恢复水毁道路l00公里、桥涵160延米,修复基本农田910亩,修复河堤5.7公里,改善灌溉面积500亩。
(6)项目管理费335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工作。
2、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20000万元
(1)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排19000万元,完成搬迁任务5万人。
(2)示范工程。安排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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