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信用体系任务分解
2014年6月底前
任务: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5年
任务: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7年
任务: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 专家观点
构建信用体系关键是提高政府透明度
“中央政府列出的时间表更多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举措,其行动意味鲜明,先从信用信息这一基础数据平台的建设入手,沿用了先寻求方案,进而建立并实施制度,最终达成目的的自然顺序。”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涉及政府、企业、个人等多个方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在这些角色当中,政府应该唱主角。他认为,如果为当前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打分,老百姓的信用最高。像个人的房贷,还贷率最高。与之相对应,一旦出现了政府失信,就意味着其他方面的利益受到损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说,政府透明度非常重要,就是政府的信息公开。如果法律、政府透明度能联系起来,再加上民间和社会组织,大家形成一种合力,那么未来信用体系的构建将有美好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