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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上提出: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 |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2月19日讯 (记者焦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上提出: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
这并非中央财政首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以奖代补”资金,去年10月,财政部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财政部表示,该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述地区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三项因素分配。
针对此次中央财政100亿元的专项资金,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教授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这笔治霾资金应该针对不同大气污染源,采取不同的政策区别对待,把钱花在刀刃上,杜绝浪费。
宋国君首先肯定了设立专项资金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意义。鼓励地方政府重视空气污染问题,国家出资“以奖代补”,这表明了国家希望空气污染尽快得到控制的坚定决心。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做污染源解析,宋国君教授认为,知道污染从哪儿来后,还需要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控制污染源的有效途径,单纯解析污染来源并没有多少价值。
宋国君教授建议,针对不同大气污染源要采取不同的政策区别对待,将有限的资金有效利用。在工业污染方面,他强调污染治理主要是企业的责任,而政府的责任在于监管。他认为,对企业而言,达标排放是企业的责任,不应有任何奖励。
他认为,移动源污染方面,如果国家有补贴的话,这将是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一项项细化。比如老旧车辆补贴,为什么要补贴,补贴多少,怎么补贴,都应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面源污染控制的主要责任者是地方政府,政府应对建筑工地、马路等负起责任。他认为控制面源污染国家不适宜补贴,原因在于国家财政用于污染治理是在有限的领域,而不是随便撒钱,容易造成不公平。
宋国君指出,大气污染治理是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不是投巨资就能马上见奇效。如何将这一利国利民的举措落在实处,还需要谨慎的论证和详细的实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