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落户全覆盖,法治中国建设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 2016-01-18 14:52:27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薛宝生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黑户 法治 户口人员 法治中国 人权

薛宝生 中国网时事评论员

去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等,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着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华社1月14日)

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凸显法治中国建设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更加有声有色。而依法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户籍利益,促进人权状况改善,提高民众的生存、发展能力和水平,则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亲民爱民为民唯一执政宗旨的再一次生动体现。按照《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彻底打破户籍管理乱象,从“法治”、“人性”、“人本”、“人权”等根本环节上,理顺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夯实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基础,无疑是亿万国人的心愿和诉求。

我们关注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了切合实际、惠及民生、有利长远的“三坚持”基本原则,即:“坚持依法办理,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坚持综合配套,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与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收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国籍管理等相关领域政策统筹考虑、协同推进。”“三坚持”基本原则,为创新中国人口服务管理和创新新型户籍制度的建立,注入进鲜活的“人权”要素。

仅以解决“黑户”落户为例,就可以具体证明法治中国建设落地有声,行动有果。由于历史的原因,更由于过急过严过偏实行绝对“少生”疯狂年代弊端所致,造成了很多所谓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新出生人口,难以及时落户,甚至不能落户。“超生罚款”,“一票否决”,“配合工作”,类似这样的规定竟然持续了三四十年之久,同计划生育挂钩的户籍制度将1300万“黑户”冷血地搁置在了一边,他们没有自己身份的合法证件,长大了不能名正言顺地面对和融入社会,严重地影响了就学、就业、就医等切身利益的获得,其生存、发展难题困扰着他们,活得没有尊严。

现在细想起来,出生了却没有户籍,有的竟然是父母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没钱如数如期上交超生费,一切都因此而被动。这种设置前提条件,限制民众生存、发展的做法有多么可恶。苛刻到了家的落户制度,真的找不到温暖,“法治”、“人性”、“人本”、“人权”都成了冰冷的词。可以说,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功绩卓著,但过度的那些行政干涉行为,更显粗暴无理,让民众承受了巨大的伤痛,“黑户”的出现则成为中国莫大的史上遗憾之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以我行我改我做我负责率中华民族行的聪明智慧和创新实干,开启了“四个全面”新航程,兑现了诸多的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已经进入科学化、法治化、人性化的崭新服务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去年12月9日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时强调,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事务、行使各项权利义务的前提。要完善户口登记政策,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要摸清无户口人员数量、分布及产生原因等,分类实施无户口人员登记政策。要坚持依法办理,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权益。这为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指明了方向。

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意味着中国所有“黑户”全部落户。还权还利于民,舒心暖心于民,户籍保障并非小事一桩。《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注定会化解许多矛盾,注定会催化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人性”、“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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