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部分市县保障房转租售卖 专家:应收回并重罚

发布时间: 2015-07-28 09:44:47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本报记者 龚仕建 方敏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公转 自转 转租 房建设 小区 房屋合同 租售 经济适用房

定期巡查 群众监督

对被举报查实的转租谋利者,不但要收回保障房,还应当重罚

目前,陕西省保障房建设进入新一轮高潮。按照23%的陕西省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面计划,陕西将在2015年建成210万套保障性住房,而建成的保障房中,不断有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保障房,又转租给他人谋利,无形中占用了很多本应是低收入者入住保障房的机会。

对于陕西多地存在的保障房违规转租出售等情况,陕西省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宝通认为,保障房的产权在政府,是公共产权,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入住者无权转租谋利。为了防止转租谋利现象发生,除过“三审核、四公示”外,更要完善检查监督办法。同时要加快研究保障房流转机制,加大保障房“公转”,同时加大查处“私转”现象。

“对租住情况要定期检查和监管。”张宝通表示,目前许多地方的保障房大多由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但物业公司作为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职权,而且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的准确性也并非全部可靠,所以仅靠物业公司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要定期检查。同时还应当实行群众监督,对被举报查实的转租谋利者,不但要收回保障房,还应当重罚。

“针对保障房在网络上租售的新情况,相关部门不能忽略网络租售的新情况,应充实力量,通过网络搜索、核查等方式,加大巡查和监管等,对于网上转租售卖保障房的行为进行查处。” 张宝通说,“强化保障房动态流转机制。有的家庭收入提高后,有能力去住更大、更好的商品房,保障房就应当收回,而不能‘一分了之’。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户主要进行动态退出,以杜绝转租谋利现象发生,确保保障房为真正低收入家庭所住。”

做大,更要分好蛋糕(记者手记)

保障房合理流转和退出机制值得相关部门关注。

由于执法力度不到位,保障房违规转租等现象时有发生。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转租、转售等违法行为定期查处,同时尽快制定严格的退出管理机制。实际工作中,有部门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由于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工作中对相关违法者的处理力度不够,且仅靠住建等部门检查,工作面太大,很难全覆盖。

但只要以积极心态去面对困难,方法总比困难多。对于保障房违规转租现象,相关部门可以联手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者的不良行为进行记载、公示,并告知当事人所属单位和征信机构。

如今,各地保障房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在注重速度和数量的同时,已建保障房的分配更应该引起重视。否则,不论蛋糕做多大,最终最饿的人吃不到,那做蛋糕的意义势必大打折扣。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28日 06 版)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