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独家专访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
宏观平均数据个人感受必然存在差距 统计符合国际标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3%,显示物价增长低平稳,但不断上涨的水电气、蔬菜水果和汽油等用品价格,令广大居民感受物价涨幅较大。为什么物价指数与居民感受不一致?近日,本报专访了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司长、高级统计师魏贵祥。
不是某人某地区指数
问:物价指数为何与居民对价格的感受不一致?
魏贵祥:物价指数为何与居民对价格感受不一致原因有三。
首先,物价指数是指两个不同时期(报告期与基期)商品及服务价格相比较的相对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一个复杂的指数系统,调查内容包括食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3个基本分类,约700个规格品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物价指数反映的是两个不同时期价格变动的相对水平,其编制原则是“同质可比”。“同质可比”是物价指数编制的金科玉律,绝对不能违背。比如将彩电价格与液晶电视价格相比,得出的价格差就不是真正的价格变动。
国家统计局定期编制并公布的物价指数,是报告期全国各地区、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水平的加权平均数,是一个综合的平均概念。比如蔬菜涨了,粮食落了,出租车服务费涨了,电视、手机价格落了,北京、上海物价涨了,昆明、保定落了,这样一平均物价指数增长就不明显了。物价指数是对全国居民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整体情况的综合描述,与某一个人对某一个地方某种具体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感受不一样是正常的。居民的个体感受既受到收入高低的影响,也受具体消费项目的影响。如汽油价格上涨,中高收入的有车群体就比较敏感。公共交通车票票价的提高,低收入的乘坐者就比较敏感。汽油涨价,有车人反应强烈,但占整个社会比重不大,一平均对物价指数影响不大。
物价指数是13亿人的物价指数,不是某一个人的物价指数;是全国物价水平的平均数,不是某一个地区的物价指数。如同哲学里所说“一般”与“特殊”的区别,物价指数是“一般”,百姓个人切身感受是“个别”。所以物价指数这一宏观平均数据,与百姓微观感受之间存在差距是必然的。
其次,在使用总的物价指数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具体物价指数的功能。除了一个综合的总的物价指数外,还有食品、居住等八大类物价指数,这些指数构成一个指数链。总的物价指数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某一种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变动情况。观察某一种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的情况,不应该简单地与总的物价指数进行比较,而是应该具体看与其相对应的类的物价指数。比如观察大米、面粉及肉的价格,就应该看食品类的价格指数。如果观察商品房价格的情况,就应该看房地产价格指数中的商品房价格指数,现在人们只是看总的物价指数,而没有学会看分类物价指数,所以产生“不一致”的感觉。
第三,人们有种误区,一看到某类商品价格高了,就觉得物价指数也应该高。其实,物价指数与价格无关。它只是反映不同时期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动的相对情况,与价格高低本身没有关系,也不能解决价格高的问题。
商品房不统计是国际惯例
问: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房价格为何不纳入物价指数?
魏贵祥:目前我国的物价指数基本上体现了居住类价格变动。在物价指数的调查项目中,居住类价格变动包括了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自有住房以及水、电、燃气等与居住有关的项目。对租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实际租金来体现的。对拥有自己住房的人而言,其住房的价格变动是通过其拥有住房的潜在租金(统计上叫虚拟租金)来体现的。
商品房价格不纳入物价指数是国际惯例。不将商品房价格直接纳入物价指数,一是出于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物价指数的统计口径必须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消费分类相一致,而根据这个分类,商品房购买属于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二是商品房购买与当期消费不同步,购买支出与当期实际住房消费不对等。换句话说,商品房是经过长期使用而消费的,当期的实际消费对应的只是整个住房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个住房的价格。因此,将商品房价格纳入物价指数统计中并不合理。
高额择校费不纳入指数
问:为何教育、医疗方面的物价指数未见明显增长,但居民对这方面的支出感觉压力增大?
魏贵祥:生活压力的增加很大部分是物价指数之外的原因造成的。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使价格不变,所消费商品和服务质的提高和量的增加,都会使支出增加,从而导致生活压力的增大。
教育支出方面,如果学杂费、课本费等价格不变,则对物价指数就没有影响。目前,义务教育方面的这些支出价格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然而动辄数万元、十几万元的“择校费”,名目繁多的钢琴班、芭蕾班、奥赛班、英语口语班,肯定会给普通家庭带来巨大的支出压力。而这些名目是非正常的、不合法的,不能通过正常采价渠道取得价格,不能同质可比,因此不能纳入物价指数的计算。
医疗方面,当前物价指数反映出的药品价格是下降的,特别是西药,因为政府一直在降低药品的价格。但如果增加了用药种类,提高了用药档次,或开大处方、用进口设施诊断和治疗,特别是有些降价药品从医生处方上消失等等因素,都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不断上升的医疗支出,这些都是物价指数统计之外的问题,在物价统计中是看不出来的。
指数统计绝无主观意图
问:物价指数统计是否有主观意图?
魏贵祥:绝对不会有主观意图!统计人员有种“职业病”,那就是追求客观的真实。其次,编制物价指数所用的权数是依据全国12万户城乡居民家庭调查资料中的消费支出构成确定的,无法加进主观意图。目前,物价指数的调查范围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500多个市县50000多个调查网点。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全国调查系统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直接调查方式,由近3000名专职物价调查员到不同类型、规模的农贸市场和商店现场采集价格资料。
我国物价指数编制使用的统计方法是联合国向会员国推荐的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和计算方法,符合国际通用数据标准,是与国际接轨的,获得众多国际组织的认可。物价统计的能力与水平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相当。
物价指数是衡量经济是否通货膨胀的标准之一。编制物价指数主要是为国民经济核算、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和物价政策以及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服务。因此,物价指数的统计要求必须客观,既不能屈从于有关部门的压力,也不能屈从于民众的压力,更不能为了迎合民众而主观地改变物价指数。
明年执行新调查方案
问:目前我国物价指数的统计有哪些不足?
魏贵祥:现在使用的住户调查样本是上世纪80年代确定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的收支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过去确定的调查点(大、中、小城市,县城、镇、农村)以及各调查点样本户数的代表性大大降低。另外,居民个人保护隐私的观念逐步增强,再加上样本户必须记流水账,天天记录家庭的每笔收支,他们认为特别麻烦,配合调查的程度有所下降。
问:今后如何进一步完善物价指数统计?
魏贵祥:2007年1月1日将开始执行新的住户调查方案。“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调查住户的数量,科学设计调查问卷,城镇户数由目前的3万多户增加到65400户,从而使样本的代表性大大增强;二是重新布点,在大、中、小城市以及镇四个层次上科学合理分配调查点,使样本在高、中、低收入户的分布上具有更强的代表性。
此外,权数构成方面也在酝酿新思维。针对目前自有住房在社会上所占比例不断提高这一客观情况,为了使居住类权数更接近实际,现在正考虑以下措施:将居民住房分成租房、自有房和廉租房三大块,再根据这三大块在社会上所占比例做一个加权平均数,从而计算出更接近实际的居住类权数和居住类价格,用这一价格代替现在统计中使用的虚拟房租。
同时,要加强与被调查户的联系与沟通,多做宣传工作,使居民能够如实申报;要开展一些专题调查、典型调查作为常规调查的补充,不断提高居民收支基础数据的质量。《人民日报海外版》 /罗 岚 刘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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