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怎样实施呢?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主任涂圣伟对此进行了解读。
国家发改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主任涂圣伟 王东海 摄
记者:涂主任,您好!您能否解读一下怎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呢?
涂圣伟: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一个新的提法,乡村振兴战略是基于对我国城乡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的重大战略判断,也是指导下一步“三农”工作发展的重大方针。乡村振兴战略二十个字描绘了农民农村未来发展的美好图景,顺应了农民过上更好的美丽幸福生活的新的期待,推进乡村振兴要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
我认为,首先第一个关系就是城与乡的关系。城乡关系的调整长期以来都是我国重大政策调整的一个主线,提乡村振兴战略并不是否定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的发展仍然是我们处理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乡村振兴的发展离不开城镇化的继续推进,城镇化的发展也必须以乡村的振兴为基础,二者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这是第一大关系。
第二个关系就是处理好人与地的关系。人地关系的矛盾一直是影响和制约乡村振兴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地关系的不协调也是社会矛盾的一个原发点,也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人地关系矛盾的处理现在已经超越农村范畴,应该说已经成为一个涉及到城乡两个地理空间发展的重大问题。城乡关系、人地矛盾处理不好就不能够破题,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都会受到影响。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城乡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加剧,越来越多的“新农人”、城市的工商资本在下乡,他们对农村土地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同时有部分农民在继续向城市转移,这部分人转出以后,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有些人落户下来,那么他们农村的土地权益如何保护?权益如何退出?也是一个重大问题。需要协调好人口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与土地在城乡之间的重新再配置,这是乡村振兴要处理好的第二个关系。
第三个关系是“统”与“分”的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应该是改革开放以来最重大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制度创新。但长期以来我们可能对集体经济的发展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实践中“分”的比较多“统”的比较少,就是说“统”与“分”事实上在实践中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下一步乡村的发展既要维护好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继续巩固和提升“分”的基础性地位,同时也要旗帜鲜明地壮大集体经济,体现集体的优越性来巩固共同富裕的一个基础,这是第三个重大关系。
第四个重大关系我个人觉得应该处理好“予”和“活”的关系。怎么去理解?所谓“予”和“活”应该说新世纪以来,以农业税的取消以及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出台为标志,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了一个由“取”到“予”的根本转折。但是在新时代条件下我们的农村发展、农业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乡村的发展仍有很多短板,“予”的力度还要继续加强。不仅不能减少,还要进一步增加。但是受限于整个经济增速条件变化以及国际规则约束的背景下,我认为要进一步发挥“活”的作用,所谓“活”就是进一步通过放活体制,让生产要素活起来,让农民在城乡要素的自由交换和重新配置中获得更多的利益;盘活农村的沉睡资产,使其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只有真正把“活”的功夫下到位,农村的发展、乡村的振兴和农业现代化才有了内升的动力。
(策划:王东海;主持人/编辑:刘芳奇;摄像:郭俊魁;摄影:王东海;后期:刘芳奇 刘梦雅;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