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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建议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久久为功的系统性工作。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生物多样性仍面临着多方面的考验。一些生物多样性法律法规跟不上当前保护工作需求,若干生物多样性热点区域的本底数据不清,科技支撑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能力尚显不足等,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
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设,加强物种迁地保护方面整体设计
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要求。加快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利用监管,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建议以现有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外来物种入侵等部级协调会工作机制为基础,系统规划国家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构建全链条、常态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机制。
建立鼓励各地合理利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优质生态资源,探索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机制。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方法及应用,探索建立GEP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实现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成效协同发展,用科技支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植物园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力量,是植物迁地保护的基地,其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很好互补。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植物迁地保护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规划和统一部署,缺乏科学统一迁地保护协调机制,这制约了我国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国家战略的实施,致使我国植物园建设管理泛公园化现象普遍。建议在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框架下,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责任主体,打造覆盖全国主要生态类型的迁地保护与研究网络,以更好地支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加强生物资源现状调查,尤其重视关键地区
我国生物资源相对丰富,但其“家底”数据多基于 20 世纪 60—70 年代甚至更早的调查结果。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变化很大,特别是土地利用变化、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已使许多物种生存受到威胁,急需对国内生物资源现状进一步调查,从而为后续评估、预警、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国内具有全球保护意义的陆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如喜马拉雅南坡、高黎贡山,是目前战略生物资源收集的薄弱甚至空白地区。建议专项支持科研人员对这些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如植物、动物、大型真菌、苔藓、地衣等)及生态系统类型进行全面调查,查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并建设精细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大数据服务平台,为跨境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数据。
加强科技支撑,针对关键问题,建立新型举国科研攻关模式
科技支撑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目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已取得很大的进展,但在一些关键节点上还需要更深入、全面的研究。例如,物种濒危理论和自然种群恢复方面还存在许多空白,迁地保护理论与技术亟待提升。另外,一些新技术不断涌现,如人工智能的物种识别技术、生物多样性大数据深度挖掘技术,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建议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梳理制约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键问题;实行“揭榜挂帅”制度,建立新型举国科研攻关模式;加快推动新技术在实际场景下的应用,不断增强科技的供给能力,释放创新活力,促进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更好发展。
加大生物资源库/馆整合,建立数据汇交共享机制
目前,我国各类生物资源库缺乏统一的建设规范与数据标准,资源质量差异较大、共享水平参差不齐,除了少数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外,信息化水平普遍较低。大数据分析和共享数据平台的搭建是当前科学发展的趋势。建议以国家项目为牵引,打破行业部门间壁垒,加速推进科学数据标准化建设;加强现有生物资源库/馆整合,避免重复布局,依托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科学布局一批国家战略资源库/馆,加强标准化管理;探索建立完善的科学数据汇交、分享体系,促进大数据科研范式下重大生物多样性成果的产出。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牵头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
近些年,我国对科研创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平台设备上的投入持续增加,目前国内已建成一大批国际一流的科研条件平台。建议围绕全球尺度的生态环境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世界难题,充分利用国内现有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联合国外监测站点,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在全球范围开展大空间、大尺度的科学观测与研究,不断拓展国际合作网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