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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战略及其顶层设计问题
我国的能源战略如何制定与实施,现在面临严峻难题。“十二五”中期开始,我国实行了能源战略的大幅度调整。近年来,我国能源需求发生巨大变化,电力需求严重不足。风电、光伏电领域出现大量弃风限电、弃光限电(达到 40% 左右,甚至 50%),火电年发电小时也大幅下降到 4 000—5 000 小时。可见当时的规划已不适应当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
能源战略制定中,也应考虑地理距离带来的问题。例如,长距离输送火电、风电与光伏发电的合理性问题。而且,为保障风电与光伏发电输电的稳定,还要在电网中额外增加 2—3 倍的火电装机,这更导致了电网的供需失衡。
这些现状敦促我们在“十四五”时期,对国家能源战略进行适时调整,使其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相适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国情,以国家利益为重,审视其可行性与合理性。建议核电规划重新制定时,实行总量控制乃至逐步减少的方针,“做核电强国,而不只做核电大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可以着力推广,但要因地制宜,积累经验与条件,逐步扩大。此外,过去 20 多年,特别是近 10 年来,我国煤炭开采、运输、储存、加工转化以及大型火电厂建设、运行,在环境污染方面,已经实现了很大的进步,这也是“十四五”规划中能源战略重新考虑的重要基础之一。
关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的每一阶段,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都花了“大钱”。成就辉煌,但可提升空间也不小。
要首先在我国的交通能力与规模、多种运输方式的结构、供需大格局、主要客货流方向上的能力与需求、国内运输与全球性运输,以及安全、技术、管理等方面深入调研,了解清楚我国已经达到怎样的水平,并据此制定未来发展的目标。建设交通强国,一定要以中国国情作为最基本“元素”,且在任何时候、任何阶段都应该强调经济原则。
建设科学合理的区域性一体化管理的高效综合运输体系,是我国未来长时期的重大目标。
对“十四五”规划工作的一些具体建议
新中国成立 70 年以来,创造了人类历史上经济发展的奇迹,我们的成果经验之一是编制好中长期规划,且规划理念和方法与时俱进。对于“十四五”规划工作,本文提出 5 条具体建议:① 明确经济增长速度的确定因素,使经济增长速度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宜。② 在规划工作中,不搞建设项目的“批量化生产”,改变过去在中长期规划中成批列出大项目的规划模式。③ 最上层的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在于指导思想与基本理念,微观上逐渐过渡到对地域空间中环境、生态、水、土的管理;在市县一级将区域规划与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区域性的功能政策等置于一个管理系统内,提高地方政府的规划与管理权限;中层政府机构与规划机构应该逐步减少。④ 进一步改革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逐步改善有些地方以往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依赖性的单向关系,逐渐转变为相互支持与相互依赖的关系。⑤ 建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流合作的平台。(作者:陆大道,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